四川民警李強本有三次逃命機會,無奈為紅顏一怒開槍,命喪荒野

7月26日下午,幾聲驚天槍響過後,一則“四川男子持槍傷人致3死2傷”的消息傳遍網絡,網傳嫌疑人李強系當地民警,嫌疑人作案後潛逃,到7月30日找到李強的屍體,經歷瞭5天,民警的特殊身份,持槍傷2人,持械殺3人,這些關鍵詞引起網友的高度關註,此事也在網上引起瞭軒然大波,網友也議論紛紛,眾說紛紜,有人說他是英雄,隻是紅顏禍水,有人說他是豬狗不如,連幾歲的小孩都不放過………。

這名警察,名叫李強。36歲,離婚,還有一子7歲,原來曾是物理老師,涼山任教,2012年考上當警察,現任某派出所副所長。

李強在自己的最後一個視頻裡寫瞭一段心酸的話
:“可憐自己一生傲骨卻活得豬狗不如!自己一生善良,終究躲不過人間疾苦。在這一無所有的年紀竟然連快樂都給不瞭自己………”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命案發生前的心態,他仍是如此的無奈和痛苦,他確實挺傲的,作為窮人傢的孩子,做過老師,靠著自身的努力考進體制內,又通自己的刻苦實幹當上派出所的副所長,為什麼在命運面前為什麼會如此無力,在他身上究竟發生瞭些什麼?為什麼在這個美好年紀,卻把命丟瞭呢?

事情過去也半個月瞭,細細分析整個案件過程,李強有三次逃命機會,卻因為身陷情中,不能自拔,導致瞭悲劇的開始。

01錯誤地認識瞭楊川,為情所困卻不能自拔

李強離婚後,認識女友楊川。3年前楊川在一次聚餐中,認識離異的李強,李強為人地道、老實且又年輕有為!楊川以欺騙的方式與李強談感情,表示非常喜歡警察這職業,很有安全感!她長得不錯,還是當地的小網紅,李強可能被她迷上瞭。一開始是被女友欺騙的,女友丈夫在國外打工,女友就謊稱可以和丈夫離婚,李強信以為真,之後,為瞭滿足女友的開銷,甚至幫助女友還債,借瞭很多錢,高達幾十萬。

而他女友之所以開銷那麼大的原因是喜歡打麻將、做美容。隻是把李強當做“提款機”,更沒有離婚和他結婚的打算。

楊川和李強的牌友透露,楊川的丈夫在國外工作,私底下,她與李強關系密切。這位牌友稱,楊川漂亮,性格開朗,李強經常接送她,給她買奶茶和零食。有附近店傢稱,曾看到過李強駕車出現在楊某工作的花店。“平常那個女的打牌,他都在旁邊耍手機等她。”在朋友的印象中,李強話不多,人挺不錯,因此“聽到消息後一開始都不敢相信”。

網絡上流傳多張疑似李強與情人楊川之間的欠條曝光,欠款人是楊川,也就是楊某,而出款人則是李強。兩張欠條一張欠款7萬,一張隻還款13萬,加起來總共20萬元。從2020年底認識到2022年7月底案發,這兩張可能隻是冰山一角,據說楊川欠李強總金額高達60萬元。

從上圖可以看出,楊川從認識到2022年7月份,是借瞭李強不少錢的,隻是數目沒有寫。雙方也是相互協商瞭,最後隻要還13萬,而且是分期付款,估計李強也是做瞭不少讓步的。上面寫的正是7月26日第一次還款10萬元,也就是槍擊案的當天,也就是當天不僅僅是談分手,更多的是談如何還錢。

從7月25日凌晨1:32分的李強的動態中,發現瞭這麼一段話:那些奮不顧身的日子,還有那些隻要你有需要,啥都可以拋棄、罔顧,隻會馬上做,隻為你笑顏而活的日子終於……終於結束瞭。曾經隻要你有需要,我可以沒原則沒底線,罔顧一切,無怨無悔立刻動手開做,隻為那深愛的笑顏……可惜。

可以看出,嫌疑人李強愛這個女人愛得特別卑微,已經到瞭毫無底線的地步。真的是沒有原則,沒有瞭底線,要錢給錢,最後卻要分手,李強不能容忍瞭。

真不知李強是怎麼想的,為什麼會愛楊川這麼深?

正像很多網友說的那樣,36歲的警察,長相也不差,雖然離瞭婚,也能找到很好的伴侶,為什麼會陷入這樣的畸形愛情中。李強應該有自己正確的愛情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怎麼會愛上一名有夫之婦,有二個孩子,而且還是這樣的愛賭博的女人。

一棵大樹擋住瞭一片森林!發現瞭這麼多問題,就應該抽身而出,反而越陷越深

錯過瞭一次逃命機會。

02分手談判不能帶槍,一怒控制不住情緒

2022年7月,楊川與李強的感情已經到瞭盡頭,楊川向李強提出分手,並約定26日在李強的出租屋解決分手事宜。當天,楊川帶著自己的堂弟一起,那麼,兩人之間要解決的分手事宜,為何楊川要帶第三人,也就是帶自己的堂弟一起過來呢?那就是她與李強之間的感情和債務存在很大的糾紛,所以才帶自己的堂弟過來,有親人在場,有人撐腰。這是非常錯誤的決定,雙方有矛盾,千萬不要叫娘傢人來介入。

談判中,為錢發生劇烈的沖突。李強一個普通民警,工齡也不長,哪裡攢得下幾十萬元。何況李強傢境也一般,李強朋友曾接受記者采訪表示,在成為民警前,李強曾是一名物理老師,還是在大山裡的支教老師。李強的經濟情況不好,沒有房子,他們現在住的是租的房子。

當天談判楊川可能拿不出錢來,或許她根本就拿不出錢來,就想賴掉。如果這樣分手,人財兩空,李強是非常痛苦的。

李強不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可惜沒有人勸解。

上圖為搶救當事人楊某的現場照片,楊某大腿修長,估計長得不錯。

另一個致命錯誤就是李強不應該帶槍去談判,如不帶槍的話,李強可以逃一命。再怎麼沖突,也不會成為這樣的大禍。民警介紹,事發當天是正值李某當班。“公安機關對槍支管理有嚴格的規定,民警隻能在值班期間配槍。”該民警說。當天中午,李某告訴同事要回傢吃午飯,離開瞭派出所,隨後不久就發生瞭槍擊事件。

李強帶槍去,也許是嚇唬楊川姐弟的,沒有想到一言不和,失去瞭理智,拔槍相向,邁開瞭慘案的第一步。

03再沖動,也不能殺小孩,徹底失去瞭機會

開完槍以後,李強太激動瞭,以為把楊川倆姐弟殺瞭,當時就感到害怕,趕緊又槍扔瞭,他知道,公務人員持槍殺人,罪加一等,這時他又好像又恢復瞭理智。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要是到此為止,他也就是判幾年判而已。

不知怎麼搞的,他以為反正都是死,不如再殺是楊川的父母。估計在這場婚姻中,楊的父母也扮演的不好的角色,站在女兒這邊,與李強發生沖突。是不是楊的父母不同意他們結婚,他也恨她的父母。

可是李強沒有等到她的父母,卻等到瞭無辜的兩個孩子,一個8歲,一個5歲,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此時他對女人的仇恨、憤怒、絕望,應該已經無法控制瞭,他成瞭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把罪惡的雙手伸向瞭兩個孩子,正好前來看望孩子的爺爺,也一起倒在血泊中。這一次他徹底沒有機會瞭,他已經把自己的命送瞭。

李強跳崖處

李強殺人後逃進深山中,4天後,李強的屍體被進山搜捕的工作人員發現,經核驗,是李強本人,符合高墜特征,到此,此案件到此結束。

李強作為一名警察,本有三次活命機會,都沒有把握,沖動害死人。雖然李強是意氣用事,但是法律不會饒過一個殺人犯,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李強的選擇,我們認為是對的,又是不對的,是從感情上來說,一個渣女欺騙瞭一個男人,她就該付出代價,但是我們活在一個法治社會,有再大的錯誤,都有法律去來制裁!決不能沖動。

這一切都是他自己選擇的,隻能說一切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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