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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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投網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學校育人質量,促進學校高質量發展,根據《蓮城人才行動計劃》《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湘潭市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和《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方案》,擬組織開展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工作。現就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要求擇優錄取。

二、引進對象范圍

教育部六所直屬師范大學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畢業的研究生、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心理教育崗位可放寬至非師范類畢業生。

三、引進崗位

本次計劃設置9個崗位用於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引進崗位見附件1。

四、引進人才時間及引進方式

11月12日,在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進行校園招聘。采取面試(試教+學科素養答辯)的方式擇優引進人才。

五、報考條件及不得報考情形

1.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9日期間出生)。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資格條件。

(4)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2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用人單位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名稱或對應專業相符。

(5)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六、引進人才信息發佈

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公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具體安排、擬聘用人員公示等引進人才過程信息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和相關高校校園網發佈。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湘潭人事考試網公佈()。

七、引進人才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進入報名、資格初審、面試、考核等場所須配合收集審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碼查驗、體溫檢測,按要求佩戴口罩,註意衛生。學校將根據疫情形勢調整疾病篩查方案。考生必須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篩查工作。考生應提前完成居民電子健康碼、國務院客戶端行程卡的申領和健康篩查。居民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招聘點。

八、報名、資格初審、面試、簽訂預聘用協議書

1.報名、資格初審、面試、簽訂預聘用協議等環節由我校組織實施。

2.考生原則上在網上報名,如有特殊情況,可於面試當天上午在我校定點校園招聘面試學校報名(華中師范大學)。考生網上報名采取郵箱報名方式,考生於2021年11月9日9∶00至2021年11月11日17∶00將《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發送到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招聘工作郵箱([email protected])。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所列的報考資格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考生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認真填寫《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仔細閱讀並填寫《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資料、提供的資料與本人實際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面試或聘用資格。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註官方網站的相關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註報名、資格初審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瞭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

3.資格初審原則上在網上進行,特殊情況的考生資格初審可在面試點學校進行。資格初審時須提交符合資格條件的證件證書掃描件,具體如下:①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②本人教師資格證;③本人成績單;④《學生基本情況證明》(附件4)。所有考生和已參加2021年教師資格面試暫缺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在資格審查時向我校提交面試合格成績單及《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022年7月31日前須提交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審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初審註意事項如下:①未在規定時間或未按規定要求提交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等後續環節。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面試、聘用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不設置開考比例。試教和學科素養答辯成績滿分均為100分,按8:2合成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本場次後續環節。面試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5分鐘,學科素養答辯5分鐘。

5.面試結束後,以本場人才引進各對應崗位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場預聘用人選。我校與預聘用人員簽訂《預聘用意向協議書》。

九、資格復審、體檢

預聘用人選由湘潭市教育局組織資格復審和體檢,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體檢。資格復審、體檢相關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學校按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填報《湘潭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察情況登記表》;調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於7月31日前提交全部所需證書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查,否則取消資格),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

十一、遞補

當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由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進行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兩次。

十二、擬錄用公示、錄取聘用

擬聘用公示、錄取聘用工作由湘潭市教育局實施。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下達聘用批復。聘用人員按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人事檔案須於2022年7月31日前轉入湘潭市教育局人事檔案室)並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書》。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未能按時辦理檔案轉入等手續者視為自行放棄。

十三、有關待遇

根據《蓮城人才行動計劃》及其配套細則的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引進人才相關待遇。對新引進的急需緊缺人才給予生活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年補貼2萬元,“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補貼1萬元,連續補貼3年。

十四、聯系方式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咨詢電話:073****25888

湘潭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73****12988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73****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73****12987

咨詢和舉報電話限工作日使用。

附件:

附件1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崗位表.docx

附件2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報名表.docx

附件3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docx

附件4考生基本情況證明.docx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湘潭市一中教育集團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崗位表

附件2

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報名表

說明:

1.應聘人員如實填寫上述內容,填報虛假信息者取消測試和聘用資格;

2.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此表由用人單位留存;

3.應聘人員需粘貼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4.應聘人員如有學術成果或課題、獎勵及需要說明的情況可另附。

附件3

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畢業生

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已仔細閱讀《湘潭市市直學校引進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生公告》,知悉相關政策和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清楚並理解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本人目前為( 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研究生、師范類本科生、非師范類本科生)(2020屆、2021屆、2022屆)畢業生;

二、自覺遵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及政策;

三、真實、準確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實情況;

四、準確、慎重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並對自己的報名負責;

五、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六、按要求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每一個環節,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七、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件4

考生基本情況證明

茲有學生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系我校xxxxxxx院(系)xxxxxxxx專業xxxx屆xx類本科(或研究生)畢業生。

特此證明。

xxxxx大學xxxxx院(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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