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小論——書法的基礎是什麼

書法的基礎是什麼?

有人說是楷書,而且專指唐楷,說練好瞭唐楷就打好瞭基礎,而且,隻有打好唐楷基礎才能寫好其他字體。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寫行書必須先寫好楷書,不能走還沒學會就想學跑。這些說法都沒有道理。

我說說我的基本看法,楷書定型之前已經存在各種書體,那時的能書者肯定不是從唐楷或者楷書開始練習的;行書也不是楷書的快寫,行書在楷書定型前或者唐楷發達以前就已經成熟瞭,所以,學書法以唐楷為基礎、學行書前必須先學楷書都是站不住腳的。

那麼,書法的基礎究竟是什麼?

我認為有兩方面基礎,一是筆法,二是圖形(點畫形態和間架結構)。

筆法,就是如何用筆,再精確一點,就是如何用鋒、如何控鋒。這是所有學書者必須先解決的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寫出的東西等於零,稱不上書法。

那麼,筆法是什麼?怎麼學?這需要一本書的篇幅論述,在此不展開瞭。

圖形,是我自己的說法,包含兩部分,一是點畫形態,二是點畫之間的相對位置和連接關系,也就是間架結構。點畫形態,指的是單個的、獨立的書法構件的形狀,重點是研究點畫外廓,把點畫外緣用筆勾勒出來,觀察是什麼形狀,傾斜角度如何,等等。間架結構,研究的是點畫之間的相對位置,左右、上下、高低、遠近、交叉、平行、包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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