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為海外公司打工,3年收入105萬被罰沒,合理嗎?

這個事情我幾天前就看到瞭,一直沒辦法跟大傢聊,因為現在規定非常嚴,媒體不報不準說。

即便到現在為止,我也僅看到一傢媒體報道瞭相關內容,鳳凰網財經。

一位中國程序員,因為連到國外的網絡上,為國外的工資寫代碼,導致被罰款200元,沒收3年寫代碼賺來的工資105.8萬。

我談幾點關於此事的個人看法。

1,程序員之中使用GitHub的人太多瞭,除此之外還有Stack Overflow,甚至包括GPT,按照上面這件事來看,是不是所有使用相關網站、軟件的程序員都要被沒收工資,如果是這樣,那這行幹脆停瞭算瞭。

同時,還有很多在國外網站上發佈作品的網紅,最知名的比如李子柒,停更之後在國外的網站上每個月還不斷能拿到收入,一度被媒體推崇。

這一碗水,能否端的平。

2,有一點我很不解,說該程序員連接國外的網站,罰款200元。可這跟他3年工資有什麼關系,為何血汗錢成瞭“違法所得”?

從這個角度來說,有些學生的論文都要用到谷歌和GitHub,難不成他們的畢業證也是違法所得?這說得通嗎。

我舉個例子,你每天騎電瓶車去上班,但是不戴頭盔,某天你被交警逮住瞭,罰款200元,之後是否代表他們還能沒收你的工資?因為你去上班的途中不戴頭盔的行為屬於違法,所以導致你的工資就是違法收入。

匪夷所思。

3,我最早以為該程序員不僅僅是連接到外國的網站這麼簡單,可能還有別的事,那麼罰沒收入很難辯解。但他自己把處罰決定書丟到瞭網站上,上面並沒有寫其他問題,而且如果有其他問題,就不會僅僅是罰款200元這麼簡單瞭。

因此該程序員的主要問題,就是為土耳其的公司volosoft寫代碼,也就是說他被罰僅因為非法使用國際信道。而這個問題,字節、阿裡、遙遙領先100%同樣存在。

立法是嚴格的,我覺得應當遵守。但如果問題是普遍的,又是否能選擇性的執行?這問題沒有任何思考的價值,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不然的話,效應之下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沒有誰的利益可以說百分百得到保障。至於那名程序員,他也許是第一個,但絕不會是最後一個。並且除瞭程序員,另外一些炒匯的、做跨境電商的、期貨的同樣如此。

最後,有些無腦的人,篤定3年能賺105萬肯定屬於錢財來路不明,所以得出該程序員活該的結論……這種說法實在太奇葩瞭,北京年薪百萬的程序員多的是,即便在全國范圍內,程序員這行也是高薪收入,3年100多萬估計就是中等層次。對他們而言,有利有弊罷瞭,35歲的坎,脫發的痛,摒棄代價不說隻談薪資,顯然過於偏頗。

這件事的本質,跟是不是程序員、3年收入多少錢,其實沒多大關系。真正的問題在於,他們能否這樣做?或者說,權力,能否這樣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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