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真的合法嗎?

這兩天因為娛樂圈的某位明星因為國外代孕生子後悔而拒絕接回孩子的事情鬧得是沸沸揚揚,很多人在感嘆人情的冷漠同時,“代孕”這個詞也被重新提到瞭提到瞭話題的熱搜,代孕真的合法嗎?

代孕:顧名思義就是指散失生育能力,或者不願親自孕育的夫妻或者男女朋友,各提取精子和卵子一枚,以人工受孕的方式培養成受精卵,然後植入一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體內的現代醫療技術,為他人妊娠和分娩的行為,代孕又分為完全代孕、部分代孕、有償代孕或無償代孕幾種類型

代孕這件事一直有爭論,覺得合法的一方認為這是解決瞭一些無法生育的夫妻想要孩子的願望;覺得不合法的一方認為這違背瞭人倫,是拿錢買他人肚皮的行為,但大多數還是支持不合法

不單是個人,再國傢上也有不同,以歐洲國傢為例,德國、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國是明令禁止代孕的,發現堅決嚴懲

但在烏克蘭這些國傢,商業代孕又是合法化的,印度在之前代孕合法化後在2015年有禁止商業代孕,而在自由美利堅,代孕又分不同的區域,有的支持,有的反對。由此可見對待這件事國傢之間也有區別

雖然這個問題在不同國傢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我們國傢是明令禁止代孕的

早在2001年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第三條就已經明確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傢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為什麼我們國傢要嚴格禁止這種行為?首先它作為一個新技術而言,在宏觀上是違背瞭人倫道德的,其次是為瞭保護底層弱勢群體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損害,也是為瞭維護社會的穩定

如果非法代孕的行為開始泛濫,那麼將會拉大貧富之間的距離,甚至是成為資本逐利的一個市場

先不說代孕對女性的身體傷害有多大,如果是有償代孕,被代孕者中途反悔或者拒絕認領而單方面毀約,將會給代孕者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其次,代孕本身也是一個高風險的行為,對胎兒和代孕者本身傷害較大,2016年《美國婦產科學雜志》就針對代孕做過一個調查,發現相較於正常受孕的女性,借用其他女性卵子懷孕的女性,患有先兆子癇的風險更高,而且多胎妊娠的孕婦並發癥、死亡率也更高,代孕者孕育的新生兒早產和出生體重都比正常孕育的嬰兒要低

再者就是代孕已經成瞭資本眼中牟利的渠道,他們往往會以高額的收入利誘一些無知的少女跳進這個無底的深淵,隻要代孕就可以獲得巨額財富,但前提是必須孕育出健康的嬰兒,可如果被代孕雙方的基因就有問題,而代孕者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瞭,等孩子出生後出現殘障的情況,被代孕方以孩子有先天缺陷為由拒絕支付,那麼代孕者不僅拿不到錢,還搭上瞭自身的健康,甚至還會付出巨額的經濟賠償,亦或者代孕母親出現心理障礙,孩子出生以後拿著訂金帶孩子跑路的情況也不是沒有

雖然這次的明星代孕的事情真假不得而知,但代孕這件事在我國必須被禁止,不然不止犯法那麼簡單瞭,社會都會出問題,如果代孕合法,那麼是不是說利用基因工程的手段繁衍生育也是合法的?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