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所第二十六案:「子夜割喉人」——董文語系列殺人案(紀實篇)

伴隨一聲慘叫,鮮血從受害者頸部盡數噴射而出。

那一剎那,他感受到瞭一種前所未有的輕松。

他坐下來肆意玩弄著死者的屍體,心裡再次產生瞭巨大的滿足感。

把所有想做的事都做完後,他站瞭起來,看著那還在緩緩從受害人頸部淌出的鮮血發愣。

最後,他獰笑著將鮮血沾滿雙手

在墻上寫下瞭六個大字:

〝殺人者 恨社人〞

六個血字的事情一經曝光,在浙江金華引起巨大恐慌,成為人們心頭久久揮之不去的夢魘。

〝聽說兇手是個特種兵?〞

〝那個兇手專殺紅衣服的女人〞

〝小聲點,聽說兇手是個警察〞

·······

一時間,各種版本的謠言在大街小巷散播開來。

謠言背後,是人心惶惶下的不安全感。

血案過後,兇手更是繼續連續瘋狂作案。

使用夜間攀窗的入室方法殺人奸屍,讓數省群眾無聲而驚。

探案所第二十六號大案,將帶你回顧董文語系列入室殺人案的真相、前因後果。

一·案件全貌整理(★)

  • 犯罪人:董文語

董文語

  • 受害人:6死1傷(一男、六女)
  • 時間跨度:2006·3·4~2006·5·26
  • 基本殺人手法:翻窗入室割喉、捅殺、扼頸

①第一案:「幸存者」

2006年3月4日,江西上饒市。

一天沒吃飯的董文語伸手摸瞭摸自己的口袋,他確認瞭自己真的已經是窮得連一包煙都買不起瞭。

思考片刻,他決定今晚去〝搞點錢花〞。

凌晨兩點左右,董文語來到瞭信州路橋傢園附近的一棟樓房前,眼看二樓沒有防盜窗,就從二樓翻入瞭其傢中。

這是江某的房子,這個時候江某和未婚妻楊梅已在熟睡中。

但是,客廳突然出現的異響讓楊梅醒瞭過來,她起身前去查看。

驚慌失措的董文語見行竊即將暴露,用電視櫃旁的釘錘直接將楊梅砸昏過去。

見楊梅沒有來得及喊叫就已經倒下,其他傢人也還在呼呼大睡,董文語繼續到處翻找財物很久之後才離開,離開之前還在窗旁隨地大小便。

第二天一大早,楊梅被送到瞭附近的醫院,她被搶救瞭回來,但恢復意識後的她一點也記不起當夜發生的事情瞭。

她是本系列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

從這個角度看她無疑是很幸運的。

但是在她入院後她的未婚夫就解除瞭婚約,帶著楊梅生下的孩子一溜煙跑瞭,江傢人從上到下都不再理會她,出院後的楊梅隻好回到娘傢。

一場暴行中,她活瞭下來,但是卻落得個如此下場,真可謂人心難測。

此案犯罪行為小結:

行竊遭撞破、隨機兇器行兇、現場留下大小便

②第二案:無辜的情侶

2006年3月11日,凌晨2點左右,浙江金華市。

董文語嫻熟的翻入瞭傢住江南開發區西關街道上塢街53號二樓203號的情侶何瑞寅和張明燕傢中。

就在他邁出第一步的時候,一下踢倒瞭一個〝不知道什麼金屬質地〞的器皿。

〝誰?!〞

何瑞寅馬上沖瞭出來。

董文語眼中先是透出一絲恐慌,但這絲恐慌馬上被一股殺意取代。

他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剪刀,直接沖向何瑞寅,對準其腹部連捅數刀。

看到男友痛苦倒地,張明燕趕緊拿出手機報警,但還來不及撥號就被董文語用尖刀一刀割喉。

隨後,董文語做瞭一件更加喪心病狂的事。

他把何瑞寅的屍體拖到床邊正對著張明燕的屍體,然後開始瞭奸屍。

事後,董文語用血在墻上寫下瞭「殺人者,恨社人」六個大字。

「殺人者,恨社人」

此案犯罪行為小結:

行竊遭撞破、自帶兩種殺人工具、兩種殺人手法(捅殺、突襲式割喉)、(佈景式)奸屍、血字

③第三案:「選擇、固化」

2006年3月29日,福建福鼎市。

說起來也是巧,3月28日這天晚上8點左右,被董文語打成重傷的受害人楊梅終於脫離瞭昏迷,恢復瞭意識。

這本是一件好事,但她不會想到、警方也不會想到,這一夜會是一個不詳之夜。

董文語把目標選在瞭山前街道彩虹新區的王某傢中。

他的目標已經不在於錢瞭。

凌晨三點,董文語翻窗進入瞭王某傢中,將其獨自在傢的王某女兒(16歲)從睡夢中永遠帶走瞭,手法還是一刀割喉。

完成殺戮後,董文語對其屍體進行瞭性侵犯。

這一次,警方在現場發現瞭很多枚血足跡和可供鑒定的指紋。

此案被害人

此案犯罪行為小結:

翻窗入室、突襲式割喉、奸屍

④第四案:「姐妹」

2006年4月9日,浙江金華市。

董文語又回到浙江瞭,這個時候的他無比自信,而且極度危險。

凌晨2點半左右,董文語翻窗進入瞭經濟開發區秋濱街道秋高村的出租房內。

住在這裡的是一對姓冉的親姐妹,兩人來自貴州 ,來浙江以打工謀生。

入室後,董文語將睡夢中的冉氏妹妹一刀割喉,隨後又將被驚醒的姐姐用同樣的手法殺死。

董文語滿意的將兩人拖到床上進行瞭性侵犯。

據他所言,這次殺人是他最「滿意」的一次,他在現場呆瞭將近一天才不舍的離開。

此案犯罪行為小結:

翻窗入室、突襲式割喉、奸屍

⑤第五案:「枯竭的前夜」

2006年5月26日,江西上饒市。

凌晨五點左右,董文語通過鉆下水道的方式進入瞭旭日鎮附近的一棟別墅。

進入別墅後,他將正在熟睡的獨居女主人熊某活活掐死,隨後實施瞭奸屍。

此案犯罪行為小結:

鉆下水道入室、扼殺、奸屍

⑥安靜、落網

因為董文語為流竄—隨機型作案,很長一段時間裡該系列案件都沒有進行並案處理。

第三案中的關鍵物證指紋出現後,福建警方將其交給瞭其他省份的警方進行聯合偵查,並將案件中出現的精液物證進行瞭鑒定比對,完成比對後正式將案件串並。

最先有結果的是浙江警方,通過指紋比對他們鎖定瞭指紋吻合度很高、且有犯罪前科的董文語(浙江溫州人)。

董文語的通緝令開始出現在大街小巷的柱子上,但是從第五案以後,董文語就像憑空消失瞭一般,完全失去瞭活動的跡象。

案件的轉折出現在2006年的11月。

11月的一天,有群眾向宜賓市公安局報案,說發生瞭一起盜竊案。

在接到報警後,警方馬上前往現場所在的象鼻鎮方水村。

警方到達現場後,疑似盜竊犯驚慌失措的從陽臺逃走,沒想到被一根電視線絆倒,從四米多高的地方直接摔瞭下去,摔成瞭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隨即被捕,送往醫院治療。

摔下樓後的董文語

在醫院,董文語不是沉默便是說胡話,警方在其身上找到一把刀和一個筆記本,以及很多可疑物:

董文語身上查獲的物品

當時看到筆記本的警察回憶:

第二案中現場墻上寫有血字“殺人者,恨社人”,這也在他的日記裡出現過,隻不過換瞭個說法:

另外,這本筆記本裡還夾有一張剪下的報紙豆腐塊,正是警方對董文語下的通緝令。

宜賓警方馬上聯系瞭其他幾省正在追查董文語的警方,在確認瞭董文語身份後,正式將其逮捕。

董文語

⑦審判

一審後,董文語沒有要求上訴。

董文語

2007年11月28日下午2點整,浙江金華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董文語故意殺人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和盜竊罪等多項罪名成立,裁定核準對董文語執行死刑。

宣判完畢後被迅速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二·犯罪人經歷簡說

1978年10月26日,董文語出生在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的一個小山村,在傢排行老二,因為其父喜歡賭博、小偷小摸,所以其母經常和他發生沖突,據董文語所言,很多時候吵急瞭父親就會毆打母親,後來兩人就離婚瞭,母親去向未明,有人說改嫁瞭,也有人說離傢出走瞭,這個問題的答案連董文語也不知道。

總之,董文語的童年是孤獨的,年幼的他想吃飯要麼就自己煮,要不然就走很遠去奶奶那裡吃,奶奶無疑是一個對董文語很重要的人,他的日記裡也有「感謝奶奶養我」、「我沒有父母,我很孤獨」一類的話。

到瞭11歲,董文語輟學瞭,他一個人住在山上,父親也出去打工瞭,偶爾去看看奶奶是董文語最大的「幸福」,而他也傾訴過他的孤獨:

13歲,董文語離傢出走瞭。

他先到瞭金華,然後上海,浪跡全國各地,過著流浪的生活。

流浪中的董文語嘗試過正經職業,但總是因為各種違法行為的不良記錄而被辭退。

主要的犯罪記錄有:

1994年在上海因為故意傷害進入勞教機構

1995年在金華因為故意傷害進入勞教機構

1998年因為故意傷害被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1999年因為盜竊罪在杭州被捕,被判處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2002年3月2日被釋放

可以說,這次被釋放基本上就意味著董文語的殺戮即將拉開序幕。

除瞭生活上的挫折外,董文語在感情方面也是一個失敗者。

據他所說他的「初戀」是他在上海認識的,但對方最終因為他的外形(身高不足160cm)而將他拋棄。

這件事讓董文語記憶猶新,在他的日記本上也有記載:

在這一句話的正下方,有一個非常大的「恨」字。

董文語的人生經歷小結:

孤獨、冷漠、充滿紛爭的童年傢庭環境

屢次出現違法行為的青春期

犯罪行為密集、屢次遭受挫折的成年期

思考與拓展:

為什麼說董文語是中國的「約克郡開膛手」?

兩個原因:

——手法具有一定相似性

——犯罪心理學的地理側寫內容具有相似性

●手法上的相似性:

——系列案件都存在幸存者

約克郡開膛手:受害人共有14人,9人死亡,5人幸存

董文語:受害人共7人,6人死亡,1人幸存

——兩人都喜歡突襲式的殺人手法

約克郡開膛手:喜歡突襲式的先用鐵錘將被害人擊昏,再用繩勒死

董文語:喜歡突襲式割喉

這種典型的「突襲式行為」是具有相當高的犯罪心理分析價值的,具體的我們下一期詳說。

●三角區域相似性

約克郡開膛手的活動/流竄地點:

利茲→利茲→利茲→曼徹斯特→曼徹斯特→萊斯特→萊斯特→利茲→曼徹斯特→利茲

約克群開膛手的活動規律

董文語的活動/逃竄規律:

董文語的犯罪地區分佈和舒適區

董文語案中,案件一和案件五這兩起始與末的案件距離非常近,案件二和案件四距離也很近,這就構成瞭一個犯罪地理學上的「雙基點模式三角」。

這種模式和約克郡案的相似處在於方便判斷犯罪人的長居地點/出生地。

約克郡案中,利茲這個點重復度最高,於是我們大膽判斷利茲對於兇手具有很重要的心理地位,最後也證實瞭他確實是利茲人。

本案中我們也可以沿用這個方法:

上饒→金華→福鼎→金華→上饒

問題就來瞭,有兩個重復度集中的點:

——金華

——上饒

雙基點模式,出現瞭。

這個模式分析的關鍵在於利用始末案來尋找舒適區,是一種FBI經典模型,具體的步驟比較復雜:

三頂點三角

反向延長找銜接三角形(這個三角形不需要找內切,但是非內切邊要結合行為證據來排除,本案中的非內切邊是始案和第二起案件)

找R,連接始案和圓心

結合R和D的具體情況延長

·············(此處省略N字)

最後基本框定找到一個舒適區域。

這個光靠文字三言兩語很難把原理方法都講清楚,但就像圖上的一樣,雖然我沒有用軟件來框,但基本比例正確的話也基本可以把董文語的舒適區框定,他的長居地是金華,出生地是溫州,都在舒適區附近。

這個案子的方便之處在於始案具有的心理偶然性和末案的心理異常性,所以畫起來比較輕松,看看就行。

相關閱讀:探案所第十二案:「約克郡開膛手」揭秘—潛性代償殺戮原理

關於更多案件行為細節及行為分析、犯罪心理分析,下期均會一一解答。

全文結束。


下期預告:

董文語系列殺人案——犯罪心理綜合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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