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有哪些規定?

又到瞭7月,新一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調整開始瞭。調整後,寶寶裝到口袋瞭的錢是多瞭?還是少瞭?[1]

一般來說,公積金多繳存是好事,因為你交多少、單位也要交多少。公積金上調後,表面上每月到手的錢可能少瞭,但是其實單位也多交瞭,最後歸我們個人所有,算總賬是合適的。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原則規定瞭住房公積金如何繳存,但和社保基本由國傢統一不同,住房公積金具有很大的地方政策的操作空間,所以一定要關註賭坊政策。下面我們通過問題導向,來解讀一下:

一、什麼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傢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延伸問題:

外資企業有公積金嗎?私營企業有住房公積金嗎?公務員有住房公積金嗎?事業編有公積金嗎?

答案是肯定的。

二、誰繳納住房公積金?歸誰所有?

職工個人和職工所在單位共同繳納。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三、誰具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等等。

四、住房公積金存在哪?有利息嗎?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定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傢規定的利率計息。

五、如何繳存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2.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隻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符合規定的,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3.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新錄用或離職職工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或轉移、封存手續?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七、如何計算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times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延伸問題,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如何計算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問題: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基本上跟社保是掛鉤的,根據平均工資調整按照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封頂(有例外)。所以,每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上漲,會影響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和公積金繳費基數的上限。

根據規定,自每年自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上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後,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計算方法,以國傢統計局規定的工資口徑為基礎。所指的工資包括實發到手的工資、獎金和各類津補貼,以及單位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

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過上述限額的,以實際月平均工資作為繳存基數;超過上述限額的,以該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八、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是多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企業單位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 5%,最高不得超過 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一繳存比例。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按原標準執行,繳存比例一律取整數。

九、什麼條件下,職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具體看各省市的規定,使用條件是在不斷調整中的。

十、有哪些情形,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傢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十一、符合哪些規定,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十二、單位不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以嗎?

違反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

  1. ^文中部分內容或素材來自網上,侵刪
  2. ^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3. ^到手工資要變少?多地上調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 https://tj.house.ifeng.com/news/2022_07_12-5562197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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