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我可以選擇安樂死嗎?

今天看到一個感人的故事,96歲的喬治和94歲的雪莉生活在加拿大,73年前,二人相遇、相知、相愛。幾十年來,夫妻倆一直相濡以沫,從黑發到白首,時光流逝,喬治和雪莉互相之間的愛卻沒有改變。然而,隨著年齡增長,雪莉的身體大不如前,飲食起居都要人照顧。有一次,雪莉心臟病發,被送去搶救,差點死去,在喬治的精心照料下,雪莉的病情有瞭好轉。不過好景不長,喬治自己就出瞭問題。先是心臟狀況不佳,接著又感染瞭病毒性流感,吃不好睡不好,還暈倒在浴室裡不省人事……兩人都越來越老,病情都越來越重,死亡正一步步畢竟。當時,加拿大通過瞭《醫生協助死亡合法化》,夫妻倆深思熟慮後,決定一起申請安樂死。經過溝通,傢人表示尊重兩位老人的決定。申請通過後,喬治和雪莉與傢人們舉辦瞭最後一次聚會。聚會上,所有人臉上都洋溢著快樂的神情,沒有一絲悲傷。聚會後,喬治和雪莉一起緩緩地走進臥室,手拉著手,走完瞭人生最後的時光。

這個故事讓我很吃驚,很多人是懼怕死亡的,但是不可否認這種懼怕多來源於對死亡過程痛苦的恐懼,或者是對生活的放不下,隨後我瞭解瞭一下,發現安樂死的幾種死法幾乎都是快速的,無痛的。安樂死常見方法是三種,一是註射氰化物,可以讓患者入睡,最終因為心臟衰竭而死,據說大部分二戰德國高官就是以這種方式自殺,從服用到死亡不到十秒鐘。二是大劑量註射麻醉劑,相信這個大傢很熟悉,註射一般麻醉劑,即可讓人昏迷不醒,當量足夠的話,就可以讓人窒息而死。三是註射凝血劑,這個方法是目前世界最常用的辦法,原理就是阻斷血液流動,造成人的死亡。無論是用哪種方法,基本上都在最短的時間(幾秒至15秒內)無知覺的方式死亡。

律師提示:目前,國際上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傢有澳大利亞、哥倫比亞、加拿大、盧森堡、比利時和荷蘭等。中國大陸是不支持安樂死的,當然這裡的安樂死指的是積極的安樂死,就是以積極手段促成死亡,比如註射藥物等等。在中國大陸不支持積極安樂死的背景下,若自發的進行安樂死,就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此外對於消極的安樂死,即對嚴重患者主動放棄治療的,則一直被社會所接受。我國沒能實現安樂死合法化的原因,一是在於傳統觀念的影響,對於中國人來說,死亡是一個沉重的話題,幫親人選擇死亡,更是有違道德倫理的行為;二是,很難去衡量符合條件的人是否有義務安樂死,以及他們是否具有判斷能力;三是,一旦安樂死運用得不好,就可能成為剝奪病人生命權的借口,被不法不義之徒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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