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禁書:軍官收藏道士所贈禁書,事發後互揭緋聞自保,結果怎樣?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傢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作者:細雨絲竹,又名淺樽酌海

老話說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可是一朝大難臨頭,很多人那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百年好合的配偶之間尚且如此,何況狐朋狗友呢?隻是今天要說的這件逼得兩個朋友互相撕咬的事由,在我們現代人看來或許十分的不可思議——不過是因為一本書。

明憲宗成化年間(公元1465-1487年),四川有一位道士,名叫“仰彌高”。光聽這名字就知道此人有些裝神弄鬼,是成語“仰之彌高”的縮寫,形容對崇高品德的敬仰之情,估計不是真名,而是“藝名”之類。仰彌高大約有一些本事,贏得本地衛所世襲軍戶林茂的信任,雙方交情深厚。林茂任職“操官”,傢境富裕,養瞭一撥門客、仆役。仰彌高自稱通曉“神仙煉丹之術”,有朝一日能把銀砂(註:此處指銀白色的沙礫)煉成金銀。林茂信以為真,估計給瞭不少投資。雖然一直也不見仰彌高把金銀煉出來,林茂仍然耐心十足,與仰彌高肝膽相照,不是兄弟,勝似兄弟——為什麼說他們的關系“勝似兄弟”?稍後你就明白個中深意瞭。

仰彌高從師父鐘智福手裡繼承瞭一本天文象書,對他的日常工作頗有助益,但也是一塊把他的手燙出水泡的滾熱山芋。按在明代,民間圖書業的經營環境相比宋代、元代較為寬松,但也絕非百無禁忌。天文象書即屬於“應禁之書”。想想,假如書裡出現《推背圖》之流的東西,勾引讀者揣摩起明朝的運數來,老朱傢能高興嗎?能睡得安穩嗎?因此,凡是私傢收藏天文類書籍者,例如仰彌高,一經查實,都要受杖一百:“那麼多講授忠君孝親金科玉律的聖賢書還不夠你讀?叫你亂翻書、叫你亂翻書!”

如果擅自學習天文之學、星象之術,除瞭處以杖責一百,還要罰銀十兩,用於獎勵檢舉人,以鼓動大明子民積極告發私學“天文”者。書,當然也保不住。仰彌高在從事占卜、堪輿等營生的過程中難免要查閱天文象書,久而久之,不知怎地泄露瞭隱情。同行相傾,仰彌高漸漸聽到風聲,有嫉妒他吃香喝辣的競爭對手要去衙司揭發他私藏天文象書的事。仰彌高坐立不安。讓他把師父傳下來的這本書付之一炬,他又舍不得。思來想去,隻有一條路可走——給這本寶貝書找一個可靠的新去處。

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農歷四月某日,仰彌高來找林茂,悄悄說明自身的困難處境,詢問能否把天文象書贈予林茂,由林茂收藏?林茂對天文象書興趣濃鬱,沒有經過太多躊躇就答應下來,將仰彌高轉贈的這本書藏在傢裡,隻在獨處時偷偷地翻閱。但是,時日一長,林茂的警惕性降低,有時忍不住跟至親密友、左右親信分享讀書心得,不經意間暴露瞭自己的秘密。

不知過瞭多長時間,一個林茂活到下輩子也料想不到的人物在無意中出賣瞭他。有一天,衙司突然來到林宅,突擊搜索,查出瞭那本天文象書,將林茂連書帶人一起收入班房,聽候處置。

林茂慌瞭手腳。他可不想挨一百杖,萬一影響世襲飯票就更是得不償失。好在他有人脈,在親友的斡旋下,經相關人士點撥,林茂在供述中竭力把自己描繪成一位單純憨厚、因輕信友誼而遭受朋友愚弄欺騙的受害者:“這本書不是我買的,是仰彌高給的。他一貫捉弄我、誤導我。早前,他誆騙我說能用銀砂煉出金銀,然而到現在什麼也沒煉出來。天文象書也是,我一心撲在事業上,不通俗務,念及彼此的情誼,未曾多想就同意代為保管,blabla……這個仰彌高,害人不淺啊!啊,對瞭!他還有一件驚世駭俗的醜聞,說出來我都覺得顏面掃地……”

林茂指稱,仰彌高名為修行之人,其實根本不把清規戒律放在心上,長期私通一位閨名“陳妙榮”的寡婦,經常在其居住的宮觀內幽會陳妙榮。譬如上次,這一對奸夫淫婦竟然在宮觀清凈之地同居瞭三天三夜,委實辱沒師門。

林茂強調,自己的陳述句句屬實,百分百準確。一方面,他對“好友”仰彌高瞭若指掌;另一方面,陳妙榮於他而言亦不是陌生人,他對其知根知底,這種大事絕對瞞不住他。林茂表示,自己也絕不可能憑空污蔑陳妙榮。因為,他——林茂的妻子名叫“陳妙善”,和陳妙榮的親屬關系一目瞭然。林茂以姐(妹)夫的身份揭露大姨姐(小姨妹)與好友有私,真實性還需要懷疑嗎?

眾人恍然大悟:“怪不得林茂和仰彌高好得跟穿一條褲子似的,‘不是兄弟,勝似兄弟’,原來是‘野連襟’吶!”

大風大浪拍過來,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烈火燎去華麗的顏色,友誼之花露出塑料花的本來面目。對質階段,仰彌高怒發沖冠,當面反咬林茂:“我啥時候贈書給你啦?這本書與我毫無瓜葛!還有啊,你知道自己私藏天文象書的隱情是你林傢養的舍人(門客)王紀出首的嗎?你曉得王紀為什麼要收拾你嗎?他不是你的心腹,卻又如何獲悉你私藏天文象書的?哈哈哈!”

仰彌高當眾宣佈:“我來為大傢揭曉謎底。林茂的夫人陳妙善,與舍人王紀是婚外情人關系!陳妙善不小心說溜瞭嘴,將丈夫林茂藏匿天文象書之事告訴瞭情夫王紀。王紀為迷情所惑,忌恨林茂,故而出首泄憤!你問我為何知情?呵呵,林茂不是說我跟陳妙榮關系非同一般嗎?陳妙善有私情不會瞞著陳妙榮,而陳妙榮,自然會把一切都告訴我!”

林茂被仰彌高的一番話抽得嘴歪舌僵、目瞪口呆,臉色紅瞭又白,白瞭又紅,一個字也懟不上來。待到驚怒的亂流從腦海中退去,林茂拿定瞭主意:“無論如何,我這個臉丟不得,林傢的門面不能塌!”他全盤否認仰彌高的說法,重申天文象書原屬於仰彌高,聲明陳妙善並無越軌行為,指責仰彌高狗急跳墻、信口雌黃,憑空污人清白,人品齷齪卑劣至極,雲雲。

末瞭,有司決定各打五十大板,林茂、仰彌高分別受杖九十。不過,林茂到底手握祖傳飯票,加上有軍功加持,根據明代“八議”之“論功”條款減輕處罰,僅需繳納罰金,事畢即可恢復工作。仰彌高被勒令“運磚”若幹,執行完畢即遣返原籍為民,不得留在本地重操舊業。

至於那本神秘的天文象書,從此灰飛煙滅。

明朝消滅“禁書”的步伐並未停止。成化八年 (公元1472年) , 明憲宗敕令各地張榜宣諭,禁止私藏、傳閱“妖書”。

成化十年 (公元1474年) , 明憲宗采納都察院左都禦史李賓等人的提議,整理“妖書”目錄,“榜示天下”。上榜所謂“妖書”者,計有《換天圖》《飛天歷》《聚寶經》《太上玄元寶鏡》等八十八種。(註:因史料記載簡略,本文對個別細節空白有所推測、演繹,請讀者惠鑒。)

本文參考資料:劉孝平《明代禁書述略》、明•王槩《王恭毅公駁稿》等。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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