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讓“士為知己者死”是沽名釣譽嗎?——讀方孝孺《豫讓論》

方孝孺從少年時期就開始經歷人生的大起大落。11歲時,經歷瞭龐大王朝元朝的覆滅和漢人政權明朝的建立。朱元璋去世時,方孝孺寫瞭《大行皇帝挽詩》:“睿哲君天下,恢弘德化新。宵衣啚治道,側席致賢臣。王氣金臺曉,仁風玉宇春。忽朝雲晏駕,率土淚沾巾。”可見他是充分擁護新政權的。這可以算是其人生“大起”之一。

洪武四年(1371年),其四十六歲的父親方克勤受朝廷邀請應試為官,擔任山東濟寧知府,五年時間,成績斐然,有“循吏”之美稱。然陷身冤案,死於非命。這不得不說是方孝孺人生中的“大落”。

此後求學於明初大儒宋濂,獲得宋濂極致褒揚,認為其前途不可限量。此又可以稱“大起”。宋濂言道:“細占其進修之功,日有異而月不同,僅越四春秋而已英發光著如斯,使後四春秋,則其所至又不知為何如。以近代言之,歐陽少師、蘇長公輩姑置未論,自餘諸子與之角逐於文藝之場,不識孰為後而孰為先也。予今為此說,人必疑予之過情,後二十餘年,當信其為知言,而稱許生者非過也。”(《送方生還寧海(並序)》)

或許是宋濂的關系,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接見瞭二十六歲的方孝孺並試其才,算得上他小小的高光時刻。方孝孺其作《奉試靈芝甘露論》曾言道:“漢傢圖治策賢良,董子昌言日月光。自笑腐儒千載後,卻勞聖主試文章。”可見他當時的精神世界恰是一片“日月光”。

這篇《豫讓論》的所作時間不明,但據文章內容大概可以推測是方孝孺學成之後,雄心勃勃之時。此後方孝孺歷經瞭長達十六年的懷才不遇,直到建文元年受建文帝朱允炆重用。但建文朝隻有三年壽命,方孝孺緊隨著獻身於政治理想。

1、

且看文章開頭所論: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則當竭盡智謀,忠告善道,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為名臣,死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簡策,斯為美也。茍遇知己,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釣名沽譽,眩世炫俗,由君子觀之,皆所不取也。”(《豫讓論》)

在方孝孺看來,要建立功名、侍奉人主的士人君子,如果有幸運被人主稱知己,那就應該竭盡智謀、誠懇勸告人主,使得其禍患消滅於未發生之時,治安保全於未發生動亂之前,既使自己不受損害,也使人主沒有危害。如此這般,活著是著名的忠臣,死後是高尚的鬼魂,繼而流芳百世,照耀史冊,方為完美士人。

方孝孺為一種類型的士人君子下瞭一個定義,大概被其所侍奉之君王或諸侯稱之為知己的這類人,他認為他們為報答人主知遇之恩,應當做到一系列的高水平的成績。而無法做到這些方面的人,比如不能拯救主人於動亂發生之前,以至於主人失敗喪命之後才去獻身自盡的人,可以算得上沽名釣譽、迷惑世人的人,這在君子看來,是不足取的。

這段話非常莊嚴,有一股強大的不可質疑的氣勢。但是,按照此邏輯,如果我們回想歷史上的大人物,會發現符合這一標準的實在寥寥。薑子牙、管仲、孔子、張良、范增、諸葛亮、王安石,這些都可以算作曾經被各自君王非常倚重的人,可以稱之為君王“知己”式的人物,但做到“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的恐怕隻有薑子牙一個人,管仲大概也可以位列其中,但蘇洵的《管仲論》認為他要為齊桓公之後的齊衰形勢負責,頗有些爭議。

方孝孺為什麼有這樣的觀念?事實上,方孝孺和孔子一樣最推崇周朝的制度,對於此後的制度自然是瞧不太上的。他在《基命錄序》曾說:“後世人主,祖宗積壘之素,既不若古之人,之以僥取幸而欲守之以智力,縻之以權詐而欲傳之以法術,此秦隋以來之君所以隕性僨國(意為喪命亡國)者相屬也。數千年間,庶幾知商周聖王之用心者,惟漢高文二帝,唐神堯文皇,宋太祖太宗為然。”

顯而易見的是,方孝孺用這段話打頭陣的目的是為瞭引出本文的主人公,豫讓。就是說出千古名句“士為知己者死”的戰國時期著名刺客豫讓。

既然方孝孺已經在文章開頭對於一類士人君子大加鞭撻,結合豫讓的事跡,就能知道方孝孺對豫讓是持比較嚴厲的批評態度的。

他說:“蓋嘗因而論之:豫讓臣事智伯,及趙襄子殺智伯,讓為之報仇。聲名烈烈,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嗚呼!讓之死固忠矣,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觀其漆身吞炭,謂其友曰:‘凡吾所為者極難,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謂非忠可乎?及觀其斬衣三躍,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而獨死於智伯。讓應曰:‘中行氏以眾人待我,我故以眾人報之;智伯以國士待我,我故以國士報之。’即此而論,讓馀徐憾矣。”(《豫讓論》)

這段話肯定瞭豫讓為其侍奉的晉國正卿智伯報仇的行為,稱其為“忠臣義士”,這也是所謂“愚夫愚婦”都認可的,但是認為豫讓的在死的方式上卻還有不忠的表現。

方孝孺主要舉瞭兩個例子。比如,豫讓曾在報仇過程中發生“漆身吞炭”的“極端“行為,為的是接近報仇的對象晉國卿族趙氏的傢主趙襄子,當時他曾經對朋友說過“我做的事情都特別難,我是想用這種做法使天下後世做臣子而懷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的話。

據《史記·刺客列傳》記載,他說這句話前,其友還問他:“以子之才,委質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為所欲,顧不易邪?何乃殘身苦形,欲以求報襄子,不亦難乎!”(《史記·刺客列傳》)

方孝孺舉這個例子,更多是為瞭渲染文章,所以他反問說這能說他不忠嗎?他認為接下來說的例子就能證明豫讓的不忠,當豫讓“漆身吞炭“準備在橋邊伏擊趙襄子,仍然被發現,趙襄子選擇寬恕他,並把衣服脫下由他三次“斬衣”來實現他象征性完成刺殺的行為,期間趙襄子還不解地問他,為什麼不為中行氏而死,卻單單為智伯而死?在侍奉智伯之前,豫讓是中行氏的傢臣,而豫讓回應說:“中行氏像對待一般人一樣對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樣去報答他;智伯把我當國士對待,所以我就要像國士一樣報答他。”

根據《史記·刺客列傳》可知,豫讓還曾是范氏的傢臣。更確切地說,當時豫讓說的是:“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不過,對於這樣的回應,方孝孺顯然是不認同的。

2、

方孝孺似乎抓住瞭豫讓言語中的一個“漏洞”,由此展開反駁,即“段規之事韓康,任章之事魏獻,未聞以國士待之也;而規也章也,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與之地以驕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韓、魏之情以諫智伯。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而疵之智謀忠告,已無愧於心也。”(《豫讓論》)

段規是當時韓康子的策士,任章是魏恒子(此“魏獻”應為“魏恒”)的傢臣,方孝孺認為他們都未受到所謂“國士”的待遇,但是他們兩個人都曾力勸其主滿足智伯的貪欲,以促智伯眾叛親離,使其滅亡。比如面對智伯索取土地,任章曾對魏恒子說:“無故索地,鄰國必恐;重欲無厭,天下必懼。君予之地,智伯必驕。驕而輕敵,鄰國懼而相親。以相親之兵,待輕敵之國,智氏之命不長矣。《周書》日:‘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君不如與之,以驕智伯。”(《戰國策·魏策》)段規也對韓康子說過類似的話。

而智伯傢臣郄(xì)疵看透瞭韓魏的計謀,他也沒有受到智伯的“國士”待遇,但依然向智伯提醒這一風險,盡管未被采納,但也無愧於心。

於是,方孝孺揪住瞭“國士”一詞來反駁豫讓,認為豫讓所做似乎並不及那些沒有被執政者或者傢主當作“國士”對待的傢臣或策士。尤其是在影響智氏興衰的關鍵事件中。

那麼,豫讓應該怎麼才能符合方孝孺眼中的“國士”標準呢:“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國士——濟國之士也。當伯請地無厭之日,縱欲荒暴之時,為讓者正宜陳力就列,諄諄然而告之曰:“諸侯大夫各安分地,無相侵奪,古之制也。今無故而取地於人,人不與,而吾之忿心必生;與之,則吾之驕心以起。忿必爭,爭必敗;驕必傲,傲必亡”。諄切懇至,諫不從,再諫之,再諫不從,三諫之。三諫不從,移其伏劍之死,死於是日。伯雖頑冥不靈,感其至誠,庶幾復悟。和韓、魏,釋趙圍,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則讓雖死猶生也,豈不勝於斬衣而死乎?讓於此時,曾無一語開悟主心,視伯之危亡,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觀,坐待成敗,國士之報,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甘自附於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豫讓論》)

方孝孺認為,首先,豫讓應該像郄疵那樣提醒智伯不能掉入向韓魏索取土地的陷阱中,以致韓魏趙三傢聯合反攻智氏。當然,豫讓大概也無法做到這一點,所以方孝孺認為豫讓應該至少“三諫之”,並且以死相逼。如此則可能使得智伯克制其行為,最終保全延續智氏的宗族。方孝孺強調豫讓在勸諫中死去比起“斬衣而死”要更有價值。但是在緊要關頭,豫讓似乎一點事情也沒有做,而是袖手旁觀。猶如春秋戰國的大部分時間裡,偏遠的越國人對於秦人的興衰毫不關心(這一點存疑)。當智伯死後,才終於抑不住身體的血氣,選擇成為刺客,這又有什麼可以稱道呢?方孝孺連說瞭兩遍“何足道哉”,可見他對自己的演算邏輯是相當自信的。

文章的最後一段話則找補瞭一些:“雖然,以國士而論,豫讓固不足以當矣;彼朝為仇敵,暮為君臣,覥(tiǎn)然而自得者,又讓之罪人也。噫!”(《豫讓論》)在趨炎附勢之小人與國士之間,方孝孺自認為為豫讓找到一個比較恰當的位置,不至於過譽,也不會貶低,似乎真正做到瞭“理中客”。

不過,關於豫讓的史料主要出自《史記•刺客列傳》,我們可能並不知道豫讓更多的信息材料,他到底有沒有像郄疵那樣盡到提醒的職責,他受到的所謂“國士”待遇具體又指什麼,這些可能都是不確定的。假如有更加具體詳細的史料傳世,無疑更有利於我們解釋豫讓報仇行為的細致邏輯。

但是,對於意圖發出新論的作者而言,這些內容可能缺少更好,對於他們來說,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邏輯突破口,是歷史“破綻”所在。他們可以利用這些“破綻”發表新論。這在蘇軾、蘇洵的史論文章中早就有明顯案例,前面提到蘇洵的《管仲論》,蘇軾的《賈誼論》、《晁錯論》等也都是典型的例子。

對於這類文章,與其說作者是在論析歷史人物,更應該說作者是在表達個人當時的政治觀點和態度。畢竟材料本身是殘缺的、不完整的,由此得出的結論難免是武斷的。既然如此,還不如徹底成為表現個人的舞臺,極力運用邏輯技巧、文辭以及個體的現實的政治生活經驗,由此至少能博得個才思敏捷、引發時人共鳴的文章美名。

此文便大膽豪放,頗能體現《四庫全書總目》評價方孝孺文章“乃縱橫豪放,頗出入於東坡、龍川之間”的觀點。

我們不妨以此觀察方孝孺的政治觀點,方孝孺是一個充滿“政治理想主義”之人,一如他推崇周朝體制。後來,當他被年輕的建文帝視為知己,以國士禮遇待之時,他們一道發動“建文改制“運動。從修建古書、聖訓的“省躬殿”到為殿內陳設撰寫銘文,從改城門名到改官名,以及還有恢復周代的井田制(古代的“土地國有”制度),以促復興周朝體制。

對此,後來的明學者、畫傢朱鷺在《建文書法擬》不忿道:“四年之間,今日省州,明日省縣;今日並衛,明日並所;今日更官制,明日更勛階。宮門殿門,名題日新,雖幹戈倥惚(kǒng hū),而曾不少休。一何擾也!”但對於建文帝、方孝孺等人來說,則可能至關重要。

有趣的是,《豫讓論》《深慮論》這兩篇方孝孺知名史論文,與他的現實人生際遇可以形成“互文”現象,有互相交錯,互相勾連,互相追問,互為註腳之感,引人深思感慨。作為建文帝倚賴的知己,在爆發“靖難之役”之時,方孝孺並沒有做到本文提到的“銷患於未形,保治於未然,俾身全而主安”,反而在朱棣大功告成,建文帝大概自焚的情況下,選擇瞭粗暴地與朱棣對抗的方式,以致激化瞭雙方之間的矛盾,被朱棣賜株連十族,倒有點他所此文中批評的”不勝血氣之悻悻”的意思。

唯一值得慶幸的一點可能是,據《明通鑒》記載,在朱棣將攻進皇城之時,方孝孺勸導驚慌的建文帝,說瞭“即事不濟,國君死社稷,正也”之類有骨氣的話,這大概也可以算是“已無愧於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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