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海城的李某勝重大兇殺案件,本質上是一個男方能否放棄沉沒成本和有無理想事業的問題,更是一個他自己本就不想活下去的欲望的問題。
一個39歲的男人,據說自己也是二婚,然後娶瞭個二婚女,還帶著個女兒。
據說去年9月結婚,結婚時給女方花10多萬買三金,還幫女兒還債;他在海城有個新樓,又買瞭個60來萬的房,女方跟她姐姐開個快遞點,一分錢不往外拿,就知道跟男的要:房子裝修需要6萬9千元,他給瞭女方這裝修款,然後出外面打工,回來時,房子也沒裝修,說錢被裝修公司騙跑瞭,男方不在傢的時候,女方還跟前夫糾纏不清外,據說在外面還有別的男人;
最奇葩的是,不讓李某勝碰,有接觸一次還要給一次錢。甚至後來前夫都住到瞭自己傢裡,李某勝讓他們搬出去,還遭到拒絕。甚至丈母娘和女兒還幫著欺騙他。
他怒瞭,提著兇器在凌晨兩點到瞭妻子傢裡,一口氣蹭蹭蹭地殺瞭三個人:妻子,繼女和丈母娘。網上的形容是:怒氣沖天,血濺五裡,把他形容詞成小說裡的宋江,把妻子形容成臭名遠揚的潘金蓮。
海城警方通緝令
這樣的女人肯定很讓人不齒,一點也不值得同情,完全可以說得上是自作自受。如某位網友說:她以為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和管束就任逍遙,可沒想到這世界還有其他更殘酷的手段來制裁自己。
但網絡熱點,基本都沒有什麼真正的真相可言,這是我一直秉持的觀點。我們所掌握的資料大多數在前面都加瞭一個前綴“據說”。
但是另外的那個男人呢?也就是自己妻子的前夫,自己妻子離婚瞭之後,還與他混跡到一塊兒的並住到自己傢裡來的男人呢,他放過瞭他。就算“禍不及妻兒”的前提是“惠不及妻兒”,難道就沒有惠及那個男人嗎?不把他sha掉,也要打一頓才解氣吧?
然而,這個人殺的全是女性。懦弱的本性可見而知:女性的防備能力弱,更容易被下手。回避與一個男人的競爭,前提是因為害怕與男人的競爭,可竟然還被說“他犯瞭法,但是他沒有犯錯。”還被認為是英雄是好漢。
英雄好漢,應該在最開始就拒絕這種貪得無厭的要求,而不是一拖再拖。原因很簡單:如果每一個要求都是自己心甘情願給出的,想到瞭付出後的結果的,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期待,也就不會被困死在裡面。
正因李某勝肯定沒有什麼拒絕的能力,才會一步一步走入這個深淵。前前後後用盡身傢付出瞭這麼多,還要幫別人養女兒,結果妻子連碰都不讓自己碰。
可見這也不是個一般人,才能走到這種地步。換正常的男人,不讓碰還一直提要求,直接打一頓離婚就好瞭(此處不是提倡傢暴,隻是猜測一般人的行為)。走向極端的行為,是因為在之前隱忍瞭太多次,吞下瞭無數的憤怒。
看他在警車上依然故作鎮定地微笑著,說出那些話,其實很讓人覺得同情,讓人很難受。能明顯看出這是一個討好型人格的人,U因為就算在那種時刻,都不是沉浸在自己的悲傷裡和恐懼裡,而是顧及別人的感受,說“辛苦你們瞭,給國傢添麻煩瞭。”
一個典型的老好人形象。
群眾們對老好人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老好人的本質是犧牲瞭自己的情緒和需求,來滿足其他人的要求,他們認為這樣別人才會喜歡和認可自己。如果別人沒有給他們需要的東西,就會失望和生氣等。
他們的第一選擇不是自己滿足自己,顧及自己,而是通過討好別人來滿足自己。所以其實他們還是為瞭自己,隻是這條曲曲折折的路徑,很難被別人和自己意識到。可是現實會告訴我們:當老好人不僅並不會建立什麼好關系,而且還很難被別人尊重。
李某勝模樣周正,一看就是個好人。
李恩勝照片
所以大傢都同情他,有的人甚至說“如果法律能夠放過他,我願意捐出全部的身傢性命。”
還有的博主捧著現金50萬,說要趕往當地去給他,請最好的律師來做辯護。
很多的兇殺案,都是因為恨:除瞭無緣無故被作惡,有更多的案件原因是因為愛而不得。李某勝這個案件是典型的愛而不得:我為你付出這麼多,可是你卻用這些來回報我。
這些人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沉沒成本:如果把他所付的彩禮以及其他付出都看做沉沒成本的話,就不會影響到他當下的決策。
這個放在股市裡面,叫割肉。割肉疼不疼?肯定疼,但是你不割的話,後果就是把全部都搭進去。
那李某勝的全部還有什麼呢?這也是問題的關鍵瞭:他本身就條件並不好,所以才需要在外面打工維持傢庭,甚至這個傢庭隻是一個假象,毫無幸福和實在的利益可言。他沒有事業,也沒有大把的金錢。
有可觀的收入和繁榮的事業,就有瞭翻身的資本,有瞭約束自己的條件。試想如果他有一個公司,下面的員工等著他領導來做業務賺錢養活傢庭,他得義無反顧的奔波,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崗位和稅收,其實也是一種被需要和價值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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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如果隻是擁有一些錢,難過的時候出去旅旅遊,或者參加一些新的活動來開闊自己的眼界,認識其他的新的女人,可能都不會走上這條絕路。
所以某種程度,這個結局是他自找的:他明明本就擁有的少的可憐,卻還把這可憐的一切全給瞭別人,於是當別人給不出他想要的回報時,他就沒有瞭回頭路。
他就無法放棄這些對他來說非常多的沉沒成本,又沒有充足的條件和信心給自己創造出一個更好的未來。這一類人走入的是一個致命的死循環。他們對自己也沒有瞭信心和希望,死本能吞沒瞭他們:在殺死別人之前,其實他已經把自己殺死瞭。
所以我總覺得,一個人要找另一半,最好是在有錢和有事業有地位的男人女人中選,至少要在有自己熱愛的東西和工作的人裡面選,這不是因為虛榮和物質,而是因為這一類人反而會更珍惜自己的羽毛,他們有更多的東西害怕失去,這些讓他們害怕失去的東西,又給他們造成瞭一定的約束,讓他們自律:一個在體制內的公務員出軌的風險,是遠遠大於一個普普通通的公司職員的。
並且,有事業有自己愛好的人,會更不會偏向於去走極端:因為他們的價值和需求被平攤在各種地方,同時也降低瞭在關系產生裂隙時,對你所形成的風險等級。
大傢雖然同情李某勝,可已經無濟於事:他的所作所為,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民眾們所謂的同情,看上去挺溫暖,其實根本不值一提,因為Fa律根本不會考慮所謂的民意。包括那位說,假如李某勝能夠被赦免的話,他願意捐出全部身傢的,其實也就是隨口一說的虛偽之詞:那是因為他本身就知道殺瞭三個人要被赦免是不可能的事。正因為不可能,所以隨口一說也不用承擔什麼。這讓我想起“因為我真的有一頭牛“的梗。
還有那個拿出50萬現金,要去幫他打官司的博主,最後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傢人們幫我點點贊,點點小紅心,轉發支持我讓我更有動力。
頗有點一鯨落而萬物生的感覺:你的全部你的失去在更多人的眼裡不過是閑談和笑資,以及蹭熱度的素材,是那幾秒充滿同情和憤恨的感慨,也隻是感慨罷瞭。
“自私”一點去發展自身才是避免走入一個冤冤相報何時瞭的情債當中:在一起時亦要留有餘地,這個餘地不是說你不要全部付出,而是指在你全部付出之前,一定要想好沒有回報的後路。
把所謂的自己的全部交付給別人,其實是要別人充擔當起對你的生命負責的重任,看似深情實則是懶蠢。把自己的全部交付給別人之後,得到瞭欺騙和沒有預料中的回報就殺害別人也殺害自己的人,隻屬於投資失敗卻不敢認的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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