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人文地理學?——人文地理學導論·第一章 緒論(一)

一、 人文地理學簡介

(一) 地理學

定義:地理學(Geography)=地球Geo+書寫Graphein,“地理學是對地球表面變化的特性進行正確、有序、合理的描述和解釋。”(《美國地理學傢》)

為什麼這些事情和人會在這裡發生或存在?

人物、事件與地方是如何相互作用?

地理學研究對象很少是“純自然的”或 “純人文的”,隻是在地理學研究的要素中,一部分主要由自然決定,一部分主要由人決定。

基本屬性:區位+景觀+區域分析

分類:人文地理學、自然地理學、混合人文和自然地理學的其他領域。

(二) 人文地理學

人文地理學的位置

定義:一門探討各種人文現象的地理分佈、擴散和變化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地域結構的形成和發展規律的學科。

地理學中關於人類活動的空間差異和空間組織以及人類利用自然環境的科學(Johnston, et al., 2001)。其中的“人文”二字泛指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現象。

主要特征:社會性+區域性+綜合性

研究任務:社會實踐+文化教育+學科建設

研究主題:社會的空間組織和人與環境的關系,為許許多多形式的研究和朝氣蓬勃的地理學者提供瞭機遇 (Johnston, et al., 2001, p306[中譯本])。

  • 人地關系:人文地理學研究人文現象空間特征與人類活動賴以生存的地理環境之間的關系,揭示自然環境對人類社會活動、人類活動對地理環境作用的變化和規律,以及探討如何適應環境和改造環境,以協調人地關系。
  • 區域研究:作為一門區域科學的地理學的學科,人文地理學是從地域的觀點去研究人文現象的區域差異、區域分佈、區域特征及其形成過程、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向。
  • 空間分析:人文地理學關註地球表面自然現象和人文現象的區位和空間變化,強調地方和空間對過程與現象的重要性,著重說明在什麼地方有什麼樣的人文活動和人文特性,探討其形成過程,揭示與地理環境的相互關系,並預測其發展變化趨向。

分支學科:

整理:郭小白

20190503同步發佈在公眾號:地理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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