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的女孩才不會大晚上來酒吧夜店喝得爛醉如泥”撿屍人如是說

有些女生有時候出於好奇或為瞭宣泄會去夜店或酒吧等娛樂場所,但是你們知道嗎,這些地方可能潛藏著巨大的危險。

1、

你知道什麼是撿屍嗎?

百度百科的解釋是:女生因飲酒過度而醉倒的時候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撿走,再帶走發生性關系。

女孩們在酒吧、夜店喝多瞭尤其是醉到神智不清之後,很容易被陌生人乘虛而入,被猥褻性侵,甚至是殺害生命。

女孩被撿屍的事例屢見不鮮。

在廣西南寧發生過轟動一時的撿屍案,女孩長得十分漂亮,在酒吧喝醉後不省人事,被兩個男子撿屍後遭到殘暴的性侵,並且被拍瞭大量不雅的照片和視頻發到網上。

直到現在,我們還可以在網上搜到這些照片,雖然做瞭相應的處理,但那些不堪入目的畫面還是讓人覺得極為不適。

被撿屍,有時候不僅是受到侵害,甚至會失去性命。

泰國尖竹汶府今年5月發生瞭一起恐怖的性侵案,一名女子在夜店門口遭4名男子撿屍,之後4男竟然將其輪奸致死,女子的屍體到隔天清晨才在一處空地被發現。

很多女孩去酒吧、夜店隻是出於好奇,或者被情緒影響多喝瞭幾杯。隻是睡瞭一覺,醒來卻要面對無盡的噩夢,甚至有些女孩永遠醒不過來瞭……

2、

你不知道,社會上有專門的組織或團體為瞭“撿屍”而存在。

他們會把自己的勝利果實發出來炫耀,把喪盡天良的行為當作偉大的事業。

撿到人數的多少,會成為他們評判成功的標準。

而且還會有“經驗”的人傳授技巧等。他們有組織、有紀律,但是唯獨沒有法律道德意識和人性。

高考時,是他們團體作戰的高峰期,許多剛剛結束高考的孩子,會去酒吧發泄和狂歡。她們並不知道,有這麼一群人已經在暗處虎視眈眈。

很多女孩還不滿18歲,她們對未來充滿瞭美好的憧憬,卻不知一時的差錯讓自己陷入地獄。這些撿屍人根本不會因為女孩年紀小心生憐憫,反而更能激發他們作惡。

他們的目標不僅是剛剛高考結束的考生,一切單純、防備心弱的姑娘都是他們的獵物。

為瞭加大撿屍的成功率,這些“撿屍者”更是花樣百出,網絡上的“撿屍產品”層出不窮!撿屍酒、撿屍粉、撿屍藥……令人毛骨悚然!這些手段女孩們根本無法招架。

3、

很多女孩遭遇撿屍後,往往會把這件事打碎牙往肚子裡咽。

為什麼?因為別人會說你為什麼要去酒吧?為什麼穿這麼少?為什麼要喝的爛醉?最後總結一句:你活該。

在電影《嘉年華》裡,有這樣一個片段:12歲的文文因為跟同學一起去唱歌,怕太晚回傢會被媽媽打,於是晚上跟著同學新新與新新的幹爹住在瞭酒店,結果兩個女孩都被性侵。

小文的媽媽知道後,第一反應不是關心女兒受瞭多大的傷害,而是扯掉小文的裙子,甩瞭她一巴掌,指責小文穿著不三不四的衣服出門,還剪去瞭小文的頭發,說她披頭散發不檢點。

這種觀念認為被害者本身的行為是錯誤的,所以才會引來麻煩。

什麼時候,一個遭受侵犯的受害者,反而代替施暴者變成罪魁禍首瞭?

但現實就是這樣,每當有女性受到侵害時,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女生穿得太暴露瞭才會被壞人找上,就好像施暴者才是無辜的,受害者反而應該要為所發生的一切負責。

人們隻會將她們的遭遇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很少有人會真正關心她們。受害者往往不僅要承擔施暴者所應該承受的譴責,還要不斷承受輿論的二次傷害。

面對這樣的現實,多少女孩能夠鼓起勇氣說出自己遭遇的不幸呢?

“我做瞭又怎麼樣?她們又不敢說,沒什麼好怕的。”她們的默不作聲也成瞭撿屍人肆無忌憚的原因之一。

就算女孩去酒吧、去夜店、穿的少,就能成為被隨便侵犯的理由嗎?也許這些姑娘是由於缺乏安全意識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的境地。

但強奸就是強奸,和她們的穿著、舉止沒有任何關系,這隻是壞人在給自己的禽獸行為找借口。

4、

誠然女性的穿著打扮不能成為被侵犯的借口。“我去危險的地方,我衣著性感,舉止風騷,是我的自由,你不能性騷擾我”這話沒有問題。

無論受害者做瞭什麼,都不是罪犯作惡的理由。但是為什麼要將自己置身於危險的境地呢?

類似的話,我可以把錢扔地上你不能撿,我可以把門開瞭你不能進來,你們覺得這樣現實嗎?

當然不現實。畢竟現在的社會還無法實現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借用魯迅先生說過的話,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這世上的人的。

法律不能約束所有壞人,道德更不可能。要是法律與道德能約束蠢蠢欲動的罪犯,這世界上就不存在犯罪瞭。

所以,姑娘們,千萬別對這世上的壞人抱有美好的幻想。沒有人可以禁止你衣著性感的去夜店或酒吧等場所,這是你的權益。

但如果在你沒有辦法確保有值得信賴的人陪同並護送你安全回傢的情況下,希望你不要這樣做,這個社會遠遠沒有文明到你可以深夜爛醉在街頭也很安全的地步。

這不是危言聳聽,一時的不小心與放縱,可能會毀瞭你的一生。

永遠不要拿自己的人身安全當玩笑,一定要學會自我保護,這樣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遭受危險。

也許將來有一天世界上的壞人會慢慢變好,但在此之前,惟願你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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