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開除的經歷

楔子:

我在某公司工作瞭11年,年近45歲,被一個來公司不到11個月的總經理,隻用瞭7個工作日就把我開除掉瞭。

從未想過魔幻現實主義的事件居然在我身上發生。

PART1 緣起

2023年4月12日,總經理在公司辦公會上給我發動瞭第一波突然襲擊,當著全公司20多大小高管中幹的面,把我給免職瞭。

這次會議召開的就很蹊蹺,總經理辦公會前均會通報當次會議議題,這次破天荒沒有,就是通告要開會。會上總經理草草講瞭幾句就開始讓各部門匯報工作(正常情況下是把會議議題處理完,然後各部門匯報,然後領導講話並散會),我以為這個會就是個近期工作通報。然後“好巧不巧”輪到分管人財物的副總,從她那裡不經意冒出個議題,輕描淡寫提到由她提議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合署辦公,合署後由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非常不巧,我是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當時我腦子裡開始走火車,啥意思?我這部門連帶職位就沒瞭?我是變成副職瞭還是另有安排?為啥提前一點消息沒有呢?當時隱隱約約也感覺,這是有坑吧?

緊接著總經理無縫銜接打瞭個配合:這個是要合署辦公瞭。去年年底董事長就給我們佈置瞭,當時時機不太成熟,現在這個條件也成熟瞭,這個事是早就決定瞭,大傢沒意見吧,沒意見就這麼通過瞭。(你不是沒議題嗎?)

我暈,擱這打閃電戰呢?趕緊的舉手發言吧,不發言連說話機會都沒有。

我:我這有不同意見。

總經理:這個事,董事長去年年底就定瞭,你不意外吧?

我:我很意外。您說過合署辦公的事,沒說過管理的這種方式。

總經理:(高聲嘶喊)你覺得你是不是永遠必須得幹部門經理。(之前還說瞭大概幾句別的,從這裡就開始變臉高聲呵斥瞭)

我:不是這個意思。

總經理:(高喊)什麼意思!(我完全搞不清他為何如此激動)

我:您這事先不提前說,然後在會上公開,我覺得作為員工有必要給予尊重,這是變相降職瞭。

總經理:很突然嗎?(這不廢話嗎,我都說瞭很意外)

我:當然很突然。在我問這個問題之前,沒有任何人跟我溝通過這事。

總經理:這是我跟董事長定的事。

我:這個公司就是兩個人定好瞭就可以隨便來嗎?

總經理:我給你們講,就說這個綜合管理部副總過來主持工作,這是股東定的事。

我:如果是股東定的事那你別說您和董事長定的,這麼搞我覺得客觀上在把公司搞亂瞭

總經理:把公司搗亂瞭?那你講一講,怎麼搞亂瞭,那我就跟你辯論下這個事情。(自己講話前後矛盾瞭,趕緊轉移話題給我扣帽子)

我:我是接受不瞭降職級嗎?我們要的是一張臉,我在公司幹瞭11年。到今天來說一句話就免瞭,而且事先沒跟我具體溝通過,現在咱們說說做員工都是什麼感受。

總經理:這個事情啊(合並)至少三個月以前吧,反復提瞭。

我:我反對的點在於沒有人跟我提過我接受誰的管理?

總經理:沒關系,現在就不正式提瞭?

我:這種行為就不太好吧。咱們之前與員工談解除勞動合同,您還每個人叫過來談談呢?這個事兒為什麼就直接在會上以公開處刑的方式宣佈?

總經理:我們這是搞陰謀嗎?需要底下談談?

我:這不是搞陰謀。但難道不需要跟員工溝通嗎?咱們公司就幾十個人,您和我們門對門,難道事先就不能告之。

總經理:在這個問題上每個人都不要本位主義。

我:我在這個公司幹瞭這麼多年,我就不是本位主義,我要是本位主義的人我不會幹到今天。

總經理:反正你有什麼想法呢?反正咱都提出來沒關系都提出來說,至於說幹瞭多少年這種話,這種話以後不要講瞭。

我:為什麼就不能講瞭?為什麼要抹殺一個人的歷史工作呢?我覺得為什麼走到這一步大傢心裡都明白。(您就是在清理老員工啊,公司超過4年以上工齡的都被擠兌走瞭)

總經理:反正這個一會兒大傢就這個不同意見都可以寫上,少數服從多數。難道就聽你一個人的嗎?三個月前定的事情!

我:三個月前定瞭什麼?您給我拿出三個月以前定的東西,不管是聲音還是文字?我不是說我不能調的,我再跟您講我不是不能調整。跟我溝通瞭嗎?拿我們當人瞭嗎?

總經理:必須得征求你的同意嗎?

我:你可以跟我說一聲嗎?

總經理:這不是在說嗎?(嘶喊)

我:這是在說嗎?您這是在宣佈。我就是說您心裡明白就為什麼這麼做,我心裡也明白為什麼做,有的話我就不想在往上說瞭。

總經理:可以說!沒有問題!不要搞什麼陰謀詭計,不要說什麼tmd底下溝通什麼的,到哪來說都可以說,可以問。

我:那麼合並這個部門,然後由副職管理是為什麼啊?

總經理:為什麼?為什麼?這…這是我跟股東商量的事情。為什麼?就是咱不需要講這個事情。

我:那你跟我辯論什麼呀?那就是公開處刑,就是你告訴我一下就完瞭。你在調動我的職位,沒有事先通知。

總經理:你是我的下屬吧?這是我的權利!好吧,你的個人你的意見表達瞭沒有?

我:我不同意這個決議,我覺得您做的不妥。

大概意思如上,後來就被其他同事勸離會場瞭。其中廢話也不少,我雖然挺鬱悶,但是還是堅持住沒有發泄情緒,要不是總經理扯個驢嗓子開始嘯叫,我也不至於後面說那麼多。

對於我的職位不是不能調整,崗位的調整屬於變更勞動合同,按法規來講就是要雙方協商一致,我做HR22年瞭,最基本的常識。當然,咱也不能那麼教條,可是我的分管副總、總經理事先對這事兒一點不透露,在公開會上暗度陳倉、公開處刑,這就有點過分瞭,問題就由程序層面上升到道德層面瞭。不能讓我不聯想這裡面有陰謀。

忍不瞭,在這個公司任職11年瞭,這個總經理本是董事長招募,至今10個月,本以為是個業務型領導能踏踏實實帶領公司發展業務瞭, 結果來瞭不到6個月就和董事長翻臉,然後就是搞大清洗,擠走公司老員工和董事長帶來的人。

我作為老員工,早就在黑名單上,我知道他在搞公司的人,心態也調整得挺好,雖然名為部門總經理畢竟隻是個幹活的,沒想到搞得這麼簡單直接公開處刑,簡直是把我視為螻蟻。

PART2 風暴前夕

4月12日會後,總經理、分管我的副總再不理會我,會議紀要倒是在4月17日拿來讓我簽字。

看完之後,我簡直汗毛倒豎,真敢幹啊,會議紀要的執筆人硬是給我栽贓瞭兩大罪狀:1、我的下屬3月份離職,當時總經理告訴我先不補人瞭,等公司經營情況好瞭再說,我還天真的認同,結果會上他們以我沒有下屬為由撤銷部門,在紀要裡寫成瞭我在會上嚷嚷要招人,且拒同意合並。2、我拒不接受綜合管理部副總的管理。

這兩點就是徹頭徹尾的污化我的人格啊,第1點凸顯瞭我自私自利,本位主義。第2點,挑撥我和綜合部副總經理(股東背景)的個人關系。

即使是第3條也是惡意滿滿,紀要定義為我認為需要“私下”和我溝通“部門合並”事宜。我訴求事先溝通在他們筆下就是私下溝通,沒有私下溝通我就覺得公司不尊重我。

我要是按這三條體現出的人品,別提部門經理瞭,當個員工都不是玩意。

高!實在是高!執筆人在我們這等小公司都可惜瞭,早出生幾十年一定是寫大字報的好手。

但這白紙黑字的歪曲事實,在現場清楚全過程的各級領導幾乎視而不見的簽字同意,讓我真正寒瞭心。

幸虧本人多年文員經歷,逢會必做筆記,記不過來的必錄音整理,僥幸會上每句話都有錄音佐證,否則真不知道怎麼自證清白。(錄音等我消去人名、公司信息後會公佈)

從這份會議紀要,我是確認瞭,這是要整死我的節奏,暴風雨就要來瞭。

PART3 匕見

自那次不甚愉快的辦公會之後,在總經理督辦之下,對我的處理進展神速:

首先是快速起草文件報送董事會,趕在勞動節前由董事會批準瞭機構的調整。

4月26日,公司發佈紅頭文件宣佈部門調整,這裡就偷換和混淆瞭概念:董事會隻負責通過及機構調整,人員的使用權在公司,文件就蓋帽寫在瞭一起,以董事會的名義去做實部門管理人員的調整。

在國企機關工作過的人肯定能看出蹊蹺,組織調整和人員任命不是不能一起發,但是這裡少瞭免職啊?那我現在算個啥?原來是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在這個文件之後我是待崗、職級不變還是其他什麼,一概不提。當然按照前述勞動合同法規定,既然沒和我溝通協商一致做變更,那我還是管理職位吧——如果按照法律來講。

可惜,接下來發生的事兒證明,人傢不這麼出牌。

5月4日,安排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要走我“中幹群”的群主權限,半小時之後把我踢出群聊。

5月10日聽同事說下午公司要再次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結果壓根沒人通知我,我想瞭想,沒舔著個大臉去硬蹭,也許中午前會有人來叫我。

果然,上午綜合部副總經理來找我,可不是通知我開會,而是遞送給我一份正式的崗位調動通知書。

我明白瞭,公司已經是默認我已經調崗降職瞭,不需要再和我溝通瞭。

本來此前有瞭上次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踢我出群和開會不通知這些事情,我也多少有瞭心理建設,公司在醞釀著硬性調崗。如果調崗的話,通過發書面文件告知也算是合法路數,但等來的這份《崗位調動通知書》還是讓我大跌眼鏡。

我之前想到過會惡心我,但還真是惡心的超乎意料。本以為至少調整後的崗位還和人力資源沾邊,沒想象到,直接給寫瞭個行政經理,哈哈哈哈,o( ̄▽ ̄)d。

我們公司現任的行政經理其中一個是駕駛員師傅、一個是前臺小姐姐——啊不對,前臺崗位在外包前叫高級行政經理,比行政經理還高半格。

另外,這份調動通知書實質上就是對本人勞動合同的變更,卻省略瞭多處重要信息,公司部門調整的必要性是否真的是生產經營的需要?調整後的崗位職責是否與我原來的崗位近似?薪酬是否調整?一概不提,反而補上瞭,不回復實為默認,還讓我在本通知書上簽收。

公司不是沒有調整崗位的權利,但是需要符合勞動法律法規。

震驚之餘,拒絕簽收,作為通知而不是協議,通知僅有告知的權利而沒有必須簽字確認的權利。但是收到該文件的事實是不能否定的,這蓋章的文件是公司的正式通知,我收好後答應對方,我會書面答復此事。

在收到《崗位調動通知書》後,我還是不確定,總經理整我的態度有多堅決?是嚇唬嚇唬?是點到為止?是勢在必得?

這取決於他對法律有多無視,而就我所認識的這個總經理,他就壓根沒有遵紀守法的概念。所以,隻能做最壞的打算。

PART4 覺醒

5月11日我寫瞭一份《調崗異議書》

這個異議書讓律師看過,需要的朋友可以抄作業

是的,必須書面、明確、正面的回應。否則,就被默認瞭,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不主張,勞動仲裁案例上是有過判負的案例的。

不僅書面回應,以我過往處理勞動爭議的經驗,除郵件、書面送達後,又自費12元大洋寄瞭一份EMS快遞給公司,全程錄下異議書裝袋密封並郵寄的過程。

這裡有個小插曲,我是在公司給公司發的EMS,快遞小哥我也認識,他從前臺拿到我的快遞,我以為他處理一下再放回前臺就行瞭,誰知道他拿瞭就走,我倒是追問瞭下:“不就是送到公司麼,怎麼還拿走瞭?”“該走的流程還得走一圈”小哥看來駕輕就熟。

“該走的流程還得走一圈”,這句話讓我頗有感悟,這就是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在公司總經理就是不守規矩、打破這些規矩,我不行,該走的流程還得走一圈。

在這個階段,我要認真對待這件事情瞭。我有預感,總經理對我有可能是不死不休。

雖然我這些年處理過不少勞動爭議官司、對勞動法律、監管政策算是比較熟悉,也出過幾次庭,但是做為勞動者還是沒有親歷過。(關於本人處理勞動爭議的事情以後有機會再提,但本人處理的底線是遵守做人的道德,而不是一味追求勝訴)對手又太過無底線,為瞭確保自己不被對方也不被自己坑瞭,第一時間找律師!

首先,建議撥打12348,這是法律援助中心咨詢熱線,政府機構,好處是全免費,可以先打電話咨詢,把自己的事實說清楚,聽聽律師們的建議;缺點也是因為免費,律師不可能事無巨細的幫你分析,但基本上一定會給你指清大方向。它也有個網站,但是我隻打瞭電話。

tips:因為接電話的律師每次大概都不是同一個人,遇到態度不好的、解釋不清楚的,多打幾次,不同律師的見解也可能不一樣。

其次,可以撥打“12351”,這是中華全國總工會職工維權熱線,凡是涉及到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打電話求援,也會提供法律解讀,態度很好,通話後會有人跟進進度,不足是總工會不是權力機構,可以幫忙調解,但是沒有行政執法權。

第三,找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稽核機構,這個有限制,勞動監察機構對於未足額支付工資、未上或未足額繳納社保等這些公司違法行為特別管用,但是對於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人傢不負責斷官司,還得靠勞動仲裁。

第四,求助專業律師,如果有做勞動仲裁官司的律師朋友最好,沒有的話就找做勞動仲裁做得比較多的律所。不知道怎麼找,就去裁判文書網多看幾份你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案件裁決書,看看都哪些律所在做這方面業務,選幾傢溝通一下。

有瞭律師的幫助,大概心裡有個基本底——公司這麼做是明顯的違法行為,自己不存在過錯。其次,在律師幫助下,對於和公司協商談判有瞭些底氣,不至於被坑或上套。

之所找瞭律師,實在是公司這幾套組合拳下來讓我怕瞭,一方面是感覺總經理在處理我的問題上沒有底線沒有守法意識,萬一走到瞭最壞的一步,很多事情都來不及瞭。另一方面,我自覺在勞動爭議這方面經驗還是有欠缺,就算公司不違法,我也權當花瞭培訓費學點實操知識,對將來的人力工作也有幫助吧。

PART5 協商

5月15日,也許是我異議回復的比較正式,也許是隻為走個形式,無論如何公司終於答應和我協商瞭。

這是一份遲來的協商溝通邀請,本來在4月12日前就應該做的事情,本來我的上級或總經理提前出面就能溝通的事情,在《崗位調動通知書》和《調崗異議書》的你來我往後,終於算是願意和我對等溝通瞭。

等等,如果現在還在溝通狀態,那我到底現在是什麼職位?算瞭,這個問題也留給這次溝通會吧。

收到通知的同時,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也來找我告知確認此事。我客氣的表示感謝後,對方要跟我提前聊聊,我也好奇想聽聽到底要聊什麼?原來問我到底有什麼想法,關於調整的協商我自己要提出什麼要求。

遲到的熱情讓我啞然失笑,之前誰關註過我怎麼想瞭,現在要正式溝通瞭先看看我底牌,且不說我沒底牌,壓根不知道總經理最終到底想幹嗎,公司沒發牌呢,我哪兒來的底牌?就算有也沒有上牌桌之前就把自己先賣掉的。

我的答復是:“你要是能代表公司我就和你談,私下就算瞭,而且我真的沒想好自己的訴求,也還是請公司先想想能就這件事怎麼達成雙方認可的結果。”

說完我的心也有點失落,我知道這次所謂的協商溝通大概率不會有結果,既然現來這麼問我,就說明在溝通會上還是一樣的問題:“你要怎樣?提出來,我們匯報領導。”然後所謂的溝會就變成我的脫口秀表演,不同的是沒有觀眾也沒有笑聲……


5月16日調整狀態,打起精神,看看公司到底怎麼和我協商,其實我內心還是希望公司能到此為止,修正錯誤的(雖然理性告訴我機會渺茫)。

下午13:57分,在公司中會議室,開始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的正式協商。

公司出場人:分管人財物的副總、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合規法務部門總經理,三位都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本來聽說公司叫瞭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來,不知道為啥今天臨時沒出現。

現場雙方都開瞭錄音,我索性也錄瞭像。

開場時我先確認瞭2個問題:今天在座各位能不能全權代表公司意見?我可否暢所欲言?——為瞭防止這次協商變成我的單口表演,對方說的話到時候不認賬,先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在得到肯定的結果後,溝通正式開始。

問題一:1、為什麼進行機構調整?(雖然我無權幹涉企業的機構調整,但如他們所說,機構調整是我崗位調整的前置因素)2、機構調整既然涉及到瞭崗位調整, 崗位的調整為什麼不事先與當事人協商?

答:因為我手下3月份離職瞭,覺得我忙不過來,把我合並過去有利於發揮聯動作用,人員互相補位,讓工作開展更順利。沒與我協商是公司太忙,沒來得及,失誤瞭。

哦,原來公司是在默默的幫助我,為我分擔困難。那麼為瞭發揮所謂的聯動作用,把我由部門負責人變成普通員工,這是什麼邏輯,是我變為員工才能得到更多聯動,還是需要我配合現任的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做好聯動工作。如果是給別人做好聯動,那就別說因為公司認為我忙不過來,再說為瞭幫我為啥不和我提前說一聲呢,做好事不留名??

問題二:4月12日總經理辦公會上總經理說是董事長的安排,為什麼在這件事上董事長說的和總經理不一致?

答:你說的這個事,我們也不清楚,董事長、總經理都沒和我們說這個情況,董事長是不是真和你說過我們也不清楚。(好吧原來你們不光和我不溝通,和董事長、總經理都不溝通的啊)

註:會後4月末我親自找瞭董事長核實,董事長拿出瞭他手記的小本本給我看,上面寫的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合署辦公,由我來主持工作,合署辦公是一批人馬兩塊牌子,不是合並,這個事去年末他交代給總經理,但是總經理一直在拖。

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總經理在辦公會上說的那句:“當時時機不太成熟,現在這個條件也成熟瞭”的真正含義——讓我接管就是時機不成熟,直到2023年3月底綜合管理部空降瞭股東背景的副總經理後,條件就成熟瞭!

問題三:為什麼本次調崗由人力資源部門管理崗直接調整至行政經理,也就是普通員工崗?我做人力資源工作迄今22年,其中本行業經驗11年,且從2014年起任部門管理職位至今具備9年的管理經驗,甚至還兼管過行政工作1年,公司是否認為我不勝任管理工作?

答:總經理說公司以後普通員工崗位就不分什麼高低層級瞭,都叫某某經理;行政經理具體幹什麼後續公司會出臺政策文件來明確;可以口頭告訴我以後還是幹人力資源這些工作。

關於為什麼不能做管理崗,沒給答復。

問題四:從4月12日到現在公司所操作的一切,從客觀角度上看就是在通過降崗降薪來給我施壓,逼迫我辭職。

答:您想多瞭,如您所見,我們幾個都有法律資格,要真想讓您辭職,可能有更什麼什麼的手段,公司沒有這個意思,這些都是公司基於特定階段的情況,一切為瞭公司利益出發。

問題五:人力資源部已經發文撤銷瞭,那此時此刻,我是什麼崗位?

答:……

問題六:這種尷尬局面是公司先未經協商調整主觀造成的,不是我個人造成的。公司是強勢方,我們既然坐在這裡協商,那合理的調整方案還是先請公司給出,給出誠意,無論這個方案是不是更合理,我還是希望公司先拿出來。

答:……

問題七:從4月12日到5月16日這麼久,公司難道沒有想過嗎?我覺得公司調整機構替我分擔壓力、發揮聯動作用時候還是蠻積極的。

答:……我們今天就是大概的討論一下,達成一個簡單意向,再履行後續的程序。

我也沒轍瞭,和我預想的最差結果一樣,這幾位就沒帶著協商的態度來,就是來聽我吐槽的。無奈之下,隻能再次提出:請公司把調整後的崗位、職責、薪資給明確下來後咱們再繼續討論。

大體協商過程如上,結束後我看瞭看時間,整整浪費瞭在座連我在內的4個人1個小時。


小插曲:協商會上甚至暗示因為我手下人手不夠,某某系統該更新的內容沒有及時得到更新,以證明這次崗位調整的合理性。我一聽這時候還在往我的頭上甩鍋,趕緊告訴他們該系統是多年前明確經會議通過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的,系統沒更新別賴人力資源部,人力該更新的部分我都提交瞭。

PART6 威脅

直到5月16日結束,我還沒意識到公司要下屠刀瞭,或者說這麼快下屠刀。

我還在等第二輪的協商溝通,畢竟在我處理勞動關系問題時至少會和當事人溝通兩輪以上;畢竟在我看來這不是什麼天大事兒,部門沒瞭我也認,職級薪資不變也算合法;畢竟我覺得我們公司所處的這個行業是受上級政府機構強監管的,不會敞開瞭違法亂紀。

事實證明我還是太天真瞭。

5月17日早,剛到公司衣服還沒來得及換就被告知總經理有請,請至總經理辦公室小敘。

這是自4月12日後總經理第一次和我說話,還是需要認真對待,換好正裝,帶上筆和本,去現場聆聽教誨。

總經理辦公室七八十平米大,比我傢小窩還大不少,但是時間久遠,燈泡亮度不足,每次進去都有種壓抑的感覺。


總經理:你這個事,咱就打開窗戶說亮話。你幹這個你也知道這是什麼結果,咱的部門合並瞭,這個就是公司層面的決定是吧?上過總辦會是吧?上過董事會是吧?合並完瞭以後說對你的安排,然後說你不接受是吧?我現在想瞭解你怎麼想?之所以找你談啊,因為這幾天他們已經談完瞭,按理說我就沒必要找你瞭。我想做事得仁至義盡,最後到我這個層面,我現在是總經理,我還代行董事長,公司層面仁至義盡,給你暢所欲言的機會。

我:我的想法在那天4月12號的會上,和昨天協商會上,我都表達過瞭。我覺得公司就是不管從機構調整到具體的人員調整,首先機構調整合理性咱們沒說清楚。第二就是人員的調整,沒有事先跟我們員工做任何的溝通協商,這塊我們是……

總經理:機構調整不需要征求誰的意見,這是公司決定的,一切以公司的正式的決議為準。

我:給我發的調崗通知上寫的是行政經理

總經理:行政經理?人力不包含行政嗎?這都是在行政下的,沒有問題的!行政經理幹的就是人力資源的活,行政經理包含行政、人力對吧?這些現在財務、辦公室現在都叫行政,沒問題。人力是行政的一部分,這個沒有問題,這較勁兒也沒有意義。

我:總工資聽他們說給我每月降瞭將近50%

總經理:咱就直截瞭當,打開天窗說亮話,首先這個事就是公司決定,然後不可能變更。

我:首先調崗不能降薪…

總經理:那不可能,現在綜合部副總拿多少錢你知道嗎?她是你的上級,沒有你現在高。

我:所以說這個薪資就是因為綜合部副總工資比我低,所以我不能比他高?

總經理:這跟她沒關系

我:這是剛才您說的他是我的上級……

總經理:我也給你一個明確的答復,不可能的事。公司工資不可能紋絲不變,有新的崗位有新的定位,這個事沒有商量餘地,這是公司決定也是公司規矩。這個事你要是不接受,別的呢反正你看看還有什麼訴求?

我:我覺得您說的挺清楚的,這一點如果都滿足不瞭,其他的還提什麼訴求,沒什麼訴求。

總經理:反正我覺得因為如果你要不接受,公司要開展工作,你這種狀態可能也沒法履職。

我:我的狀態怎麼不能履職?這個期間我一直在履職啊。

總經理:這個事兒我給你一個明確的答復,這個崗位上就這樣的崗位薪資,這個是沒有多少調整的餘地。如果要是說拒不接受,公司有可能就會啟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你該那什麼我也給你這個權利,本來我是想如果說參考前面,公司主動裁員嘛,上個月因為經營不善,拿一個月補償,然後盡管給你安排瞭新的崗位,你拒不接受,在這情況下,我還願意說跟你去談一個……

我:您是給瞭我一個機會是吧?你給瞭我一個最後的機會。

總經理:給你一個選擇的機會,提你的訴求。

我:我都很開誠佈公的說瞭,這不叫拒不接受。我昨天在會上說瞭,與會各位都是學法律的,這個東西它不合理,我們就要通過協商去解決問題。

總經理:反正你說你要主動提離職,我就覺得你也是幹人力,這個圈子也不大,反正如果你還在這個圈子裡面,處理妥妥當當的,這樣對大傢都好,對你好,後面的離職證明什麼公司都正常開具。下一站公司也希望你能夠有更好的發展,然後這塊我們盡可能解決各自的訴求,在合理范圍內,願意考慮你的訴求。這也是給你的一個機會,所以別兜圈、扣字眼的事情沒有意義,咱就…

我:我不扣字眼。我是沒打算離開這個公司,我是想在公司正常幹,可能您不愛聽,我幹瞭這麼多年,我就不是願意跳槽的人,我職業生涯中22年我隻跳過一次槽,我不想跳槽。但是您現在找瞭一個公司的客觀原因把我崗調瞭,我不能說公司的崗位調整完全不合理,可能公司發展需要有一定調整,但是還要把我的工作內容職級薪酬全都降。這點我可能接受不瞭,如果這些都不變的話,我還是希望在這公司一直幹下去。

總經理:這些不可能不變!公司都在變!(又開始激動)

我:您說調崗是公司必須的,降低薪資也是必須的,您讓我談什麼呢?您是讓我自己想辦法給自己降到一個合理的薪資標準,降到一個合理的位置,然後拿出讓公司討論是這個意思嘛?

總經理:如果說你不接受的話,那公司就隻能考慮解約的事,因為我們既定的崗位是不可能這不接受那不接受,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今天反正我該跟你聊的也聊瞭,也給瞭你這個機會,要不接受的話,公司可能準備啟動解約的程序。

本來今天我想跟你聊的是,或者如果你要是不接受這邊對公司對在這個每個崗位上的重新安排,也可以聽你的具體方案,參考上個月離職的同事給些補償。按理說像你這種情況已經給你安排以後,公司不需要再給補償,但我還是要考慮給你一次機會是吧?大傢都和和氣氣,對各自都好。接下來你開始你的新的職業生涯是吧?你的離職證明各方面一切的履歷在這都是ok的。這圈子不大,從我的角度、負責任的角度也考慮將來你的職業生涯,然後大傢都盡量各自的訴求都兼顧到。上個月說離職同事的是拿一個月補償是吧?因為你這待的時間長一點,這個公司也考慮貢獻,拿個兩個月甚至三個月我都能接受。我是希望我們通過協商能有一個平穩的解決方案,你們也都知道公司眼下困難階段,能夠在這麼困難的情況下,我還是願意跟你聊這個事兒,這已經是充分的考慮到方方面面的情況,這個等於也是給你一次機會,這就是實話實說,就這麼個情況。

我:您意思表達的很清楚,我的意思我相信我也講清楚瞭。

總經理:我表述的就是公司的決定,公司有經營層,有董事會,有股東會,公司是一個全面法人治理結構,你也是清楚的,反正今天我該給你表達的都給你表達瞭,時間也不早瞭,在你不接受新的崗位安排的情況下,我們從公司角度方方面面也考慮,還是給你這樣一次選擇的機會,你可以選擇也可以不選擇,這邊的崗位你拒不接受,我提的這個(3個月補償然後協商解除)你也不選擇,公司就可能會啟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因為有公司的規矩,我們就沒必要展開討論。然後今天我給瞭你這個表達的機會,也給瞭你重新選擇的機會,我覺得眼下公司這種情況能做到這份上,我覺得我的權責范圍我能做的,我覺得已經是這一點,確實我該做的我就做瞭,就這麼多瞭。

我:行,不管協商也好,最後告知也好,感謝你還和我溝通一次。


從總經理辦公室走出,不禁嘆出一口長氣,仿佛剛離開一場鴻門宴。

總經理已經不屑於偽裝,言辭間已幾近赤裸裸的威脅,要麼降職降薪,要麼拿3個月工資和公司協商解除走人(如果選這項就給我開離職證明,也不在圈子裡惡心我),要麼被開除。

屠刀將落,在劫難逃。


現在看來其實這次談話也是個笑話,因為後來得知,談話的前一日晚,總經理已經親自致電相關領導,以口頭會議的形式通過瞭與我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之所以次日再找我協商,我善意的想是真的給我一次重新做“奴”的機會,但客觀來看,還是顧忌違法解除的成本,想嚇唬嚇唬我,讓我知難而退,拿點施舍趕緊速度走人。

可惜我意已決,也許未來的路會很麻煩和艱難,但我絕不接受這種侮辱式的調整,哪怕以失業為代價。做人,總有一些不能觸碰的底線

PART7 斬立決

在被這一通威脅過後,我反而變得更堅定和平靜瞭。回到辦公室,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

別人傢的職場電視劇裡,員工離職抱著一隻小小紙箱子就瀟灑走人;輪到我,畢竟在這個地方待瞭11年多,光是春夏秋冬的替換衣服就得裝一大箱;各類電子產品、平時吃飯用的餐具、喝水的水壺、一些書籍以及亂七八糟的小雜碎又得一大箱;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連箱子都裝不下(註:公司去年沒報預算的就不給配新電腦,我看看公司發的用瞭7、8年慢如牛的主機和瞎眼的17寸顯示器,索性自己買瞭一套,連鼠標鍵盤都自己換掉瞭,所以這些硬件也算是私人財產)

另外,這11年的工作資料裝滿瞭2個文件櫃,我也再盤點一波,還要把電腦裡的資料整理一下。

我想,工作交接至少要三、四天才能做的比較全面,人力資源部現在隻我一個人,接手的人在沒有指導的情況下可能很難快速上手;可是我猜,大概率他們不會等那麼久,畢竟我拒絕瞭總經理的最後的好意(通牒)。

整整一天,就在拾掇屋子裡度過,期間分管人財物的副總和綜合管理部的副總經理也間歇找瞭我,私下裡還是勸我妥協,接受降職降薪。我淡然一笑,恐怕4月12日開會突襲前就是認定瞭我會忍氣吞聲吧,我要是能接受,何必走到今日。更何況總經理對我處理的每一步都是你們兩人親自操刀出面,這時候再和我溝通,我已無法清楚你們代表的是誰的利益。在我婉拒後,副總讓我報個價,她去向總經理爭取補償,以期協商解決。

我說:“總經理今天上午的談話,態度已經表示的很清楚瞭,他是這個公司的最高決策人,我不認為你們能夠代表他,也不認為能夠說服他。”最後通牒都下完瞭,還搞什麼再給你一次機會,這又不是電影彩蛋,ending之後再加演一小場。

晚上開車回傢,下車後收到瞭綜合部副總經理的語音微信:

斬立決!

甚至來不及給我送達正式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就迫不及待把我踢出系統、關閉權限,甚至把進公司門的資格都給註銷瞭。

幸虧我收拾瞭東西,否則明天都進不去公司。

好吧,就這樣吧……先不去多想瞭,兒子寫日記還要老爸輔導呢。

傍晚,我關閉瞭手機裡的一系列鬧鐘,終於可以睡個懶覺瞭,因為傢和公司距離30km,公司對高管以外人員的考勤又異常的嚴格,做為人力資源崗,為瞭不遲到,每天都是6:00以前出門才能保證不遲到,既然已經離職瞭,那就稍微奢侈一把,睡到8點再出門。

這個鬧鐘的截圖基本記錄瞭我過去幾年每日的上班時間

10點多到達公司,不出所料門禁已經失效瞭,前臺小妹妹給我開的門,我直接回到自己辦公室,繼續打包直到綜合部副總經理出現,給瞭我那張對於被辭退人員最重要的紙。

在沒有這張紙前,千萬不要就不上班瞭,很多人就被公司擺過一道,老總說你明天不要來上班瞭,你真不來,過幾天就按曠工處理瞭,對於沒有誠信的老板,一定要拿到書面解除通知,還要註意通知內容有沒有坑。

我:解除合同通知書上寫的是5月18日,那請問解除合同的當日也就是今天算不算工作日,是不是還發薪?

答:“發呀”

我:“那來吧,我把工作給你做交接。”

我知道有人會說我傻,都被開瞭還搞什麼交接。我的觀念一直是拿人錢盡人事,既然今天還是帶薪的工作日,我就要把該做的工作做完,和情緒無關。

工作交接完畢後,嗓子已沙啞,看看表,到瞭下班時間,我在這傢公司的最後一天結束瞭。當然,我和有些人還會相見——在勞動局、在總工會、在仲裁委、在法庭上……


以上,我基本是按照流水賬梳理下來的,它基本記載瞭事情的全部過程,當然還有些細節不必也不便透露;如果隻是想看我是怎麼被公司開除的全過程,到這裡就告一段落瞭。

但是,這對我來說可能隻算是個開始:一方面,按照時間點,我現在已經到瞭仲裁的申請階段,故事還遠沒有結束,隻是正在發生;但是到瞭這個階段發展就沒那麼迅速瞭,我會在各個時間節點去更新仲裁和後續的情況;同時,我一直沒有提過我是怎麼應對處理公司的發難,好像我就是傻呆呆坐在那裡放任事情的發生,這裡有些事情不方便現在說,有些事情甚至不能說,但我還是有且很認真的做出瞭應對的,後面我會盡量把已經發生瞭且可公開的繼續寫下來。

PART 8 最初的應對

這件事讓很多朋友很激動,甚至嫌我太溫和。其實做為當事人的我受到的刺激和壓力是最大的,4月12日總辦會後的那晚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的失眠。但是我很清楚,隻發泄情緒是無法解決問題的,殊不能忘記“再強大的個體也是個體,再小的組織也是個組織”,這個時候我是一個人VS公司,想打勝仗就需要冷靜再冷靜,把被總經理盯上、被處理、被開除當做一個項目問題去處理,以期取得最優的結果。

看過諾蘭版《星際穿越》的人肯定聽說過“墨菲定律”,

在4月12日總經理辦公會後,我就想起瞭這條定律,從那天開始我就做好瞭最壞的打算,做好瞭公司用最極端手段的預估,從而制訂方案/計劃去爭取最好結果。

關於墨菲定律的預防

我基本照做瞭以上各條:

1、控制情緒 我決定隻要還在公司工作,我就不會用情緒去解決問題。也絕不給他們“妖魔化”我的任何機會。

2、資料的收集從4月12日就已經開始,並且次日就要去找律師,立刻行動,別等對方出牌。

應對1:從4月會後我寫瞭1500字的情況說明書,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一、個人基本信息,在這傢公司歷年的崗位變更情況,勞動合同書簽訂情況及變更情況,薪資變化、現在的薪資結構。

二、會議上調崗的起因和經過,盡量客觀表述,少帶主觀想法。

三、對公司下一步策略的預判,以下是當時預估的一部分內容:

四、羅列自己現在能夠掌握及未來可以取得的相關證據材料清單。包括不限於考核成績、對工作勝任度的證明、相關任免文件、相關談話記錄、勞動合同書、工資單等內容。

五、如發生最終降職降薪,個人可能的訴求,包括不限於違法解除、協商解除、加班情況、未休年假、克扣工資等情況。

六、未來可能需要聯系的渠道及聯系方式,包括律所、律師、勞動局、工會等等等。

以上這些提前都寫好,並根據情況實時更新,一方面是為自己梳理清楚,另一方面在和律師溝通時,尤其可能是多傢律所時,隻需要把這個說明書提供過去,就能省去很多口舌,提高效率。

拿著這份說明書,我聯系瞭至少五傢律所/律師,至於怎麼選擇因人而異,各有所長,我先明確瞭一傢能夠在仲裁發生前全程為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因為仲裁前期的準備和應對還蠻重要的,我見過很多案例,在被裁員的那一天才開始讓律師介入,而之前犯下瞭不可逆的錯誤,導致徹底敗訴。

當然,不能全靠律師,扔給律師不管,萬一律師做的不夠周到,完蛋的還是當事人自己。對於他們來說勞動爭議案件都是小case,遠做不到全面主動替你排憂解難,一般是你能要求啥,他能給你解釋啥,你忘瞭的,他不一定能提點到。當然,我不敢以偏帶全,但我是把律師定位為自己的法務顧問,一些關鍵要點自己必須清楚。

按照墨菲定律,這件事大概率走到仲裁及法院,但最終不是我能決定的,我能做到的就是提前為後面的各種可能做出應對預案,不至於臨時起急。

至於我為什麼不自己上陣,主要還是考慮自己未來有能被公司用工作壓力和精神打擊雙重折磨,精力不夠;甚至不敢保證自己能不能保持一個積極健康的心態。

應對2:有針對的溫習相關法律和案例——尤其是失敗案例

我平時是B站看得比較多,裡面確實有不少類似的情況,每天上下班路上播放聽聽,聽瞭大概一兩周,雖然很多是營銷引流的視頻,但是多少有些點真的是以前沒註意過的。

知乎上也有不少類似的問答,花時間多看看。

應對3:安頓好傢庭內部

前方打仗,後院不能失火;先把情況老實向媳婦交代清楚,講清利弊,取得傢庭支持和理解,千萬別瞞著,瞞不住;瞞著瞞著媳婦得覺得你要出軌或是臥軌。但是老人那邊我是堅決瞞著,怕他們想太多、幹著急,現在八字沒有一撇,跟他們說瞭隻能徒增雙方煩惱,當然,早晚也有說清楚那天。

應對4:做好當前的工作

如果我自認為自己勝任這份崗位,就絕對不要做出讓人覺得自己不勝任的事兒,所以不僅一切照舊,還要加倍努力證明自己勝任。

應對5:收集好相關證件材料

事實證明,公司搞你是不會預留給你太多時間的,雖然我沒想到公司這麼快走到這步,但是還是第一時間把能存留的東西都存留瞭,至於證據的采信度、保存方式,可參考知乎大佬和b站up主們的建議。

以上,隻是個人做法,不代表正確和全面,僅供參考。

PART9 現實部分之1

如果仔細看過前文的朋友,肯定記得總經理和我談話時提到過,如果我願意協商解除合同那麼離職證明就給我好好開的,這句話的潛臺詞不出意外的應驗瞭。

5月18日,向綜合部負責人索要離職證明,答復領導來不及審批;後面再問就是批不出來。

哎,這些都是預料之中,我就知道等不到他審批通過的那天瞭。

沒辦法,跑一趟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吧。

5月30日,上午去和律師做瞭一次溝通,確定瞭勞動仲裁申請材料,簽字畫押;中午和老同事吃瞭飯;下午坐地鐵到地方勞動局。

這個地方我熟悉,10幾年前做社保工作時每月就要跑幾趟,之前處理勞動爭議時也來過不少次,算是嚴格依法辦事的。先到自助機拿瞭號牌,今天人少,很快就輪到我,接待我的是一個年輕小夥。

既然來都來瞭,我提出瞭幾個訴求:

1、請求提供我2022年1月至離職當月的工資單明細——我手裡僅有電子工資單,銀行流水雖是有效證據,但是無法看出我的薪資具體構成,這次讓其提供紙質材料不僅可以作為勞動監察材料也適用於仲裁。

2、請求依法開具離職證明。

接待員信心滿滿,讓我稍等,他給公司相關負責人通個電話把離職證明給我要來,這第2條就省得立案瞭。

我無奈一笑:“行,那您試試,能要來我也省事瞭”

小夥和綜合部副總經理聊瞭三分鐘,掛瞭電話說:“對方要請示領導,說請示完會及時和你聯系,要不你等10分鐘?“

“行,我等半小時”我太清楚對面瞭,我大概率今天是等不來他們答復的。

30分鐘後,我又出現在接待員面前,做瞭個無奈的手勢,小夥子直接遞給我勞動投訴登記表:“你先寫上吧,萬一他們近期給你瞭,再撤銷掉就好。”“沒問題”我說;“沒有萬一”,我想。他們要能給我,我還真不願意折騰咱兩方。

這算是受理瞭,接下來就是回傢等勞動監察部門的後續通知。


勞動仲裁這邊,我提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未休年假補償、加班補償、克扣工資,一共四項。主訴還是前兩項,其中加班和克扣工資事項涉及金額沒多少,但是仲裁原則是你不提就沒有,也就一並提上瞭,至少對方不得折騰下找找證據嗎?

其實2021至今以來加班不計其數,因為有段時間下屬離職後沒及時補缺,當時又逢公司領導層大換血,我是人力、行政、工會三攤子事一個人挑,當時領導是那個新來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指揮工作隻管高屋建瓴、政治正確,很多事情沒法具體落地,大傢怎麼幹都不滿意,搞得公司上下暈頭轉向,有一年期間幾乎每天回傢都是21點以後,太晚瞭就睡辦公室沙發上——因為傢太遠,太晚回傢第二天5點多起床是實在堅持不住——大概有六七次沒有回傢吧。可公司沒有加班制度(董事長來之前是疫情確實也不加班),即使有也不會把我這種忙不過來留辦公室裡寫東西算工資當作正式加班走審批,我當時更想不到會和公司走到這一步,這塊基本找不到證據,唯二的是有兩次周末加班有微信通知記錄,也就提上去瞭,勝算不大,聊勝於無。

所謂的克扣工資,也是董事長突發奇想,讓大傢工資和公司業績掛鉤,我們工資體系裡沒有浮動部分,我死活攔不住勸不瞭,搬出常年法律顧問也不管用,差點當時就被他扣上破壞公司發展的帽子,硬是掛鉤給全體員工扣瞭5個月,索性金額不多,因為沒人敢提出異議,我覺得視為默認接受瞭,但是這部分工資會影響離職前12月平均工資的計算,也提上瞭。

北京這邊提交仲裁大概兩周內會有調解員和我聯系,詢問是否同意調解。


期間又聯系瞭12351全國總工會熱線,看看他們能不能幫我把離職證明要來,我覺得工會能幫上忙,人傢也和公司電話溝通瞭一遍,事實證明基本沒用,提供法律咨詢可以,真辦事幫不上忙,不給力啊。

插敘—

從被開到今天(6月6日)大概過瞭18天,心情平穩,這段期間在辦完仲裁和勞動監察的前期事情後就不再到處亂跑瞭,多見見老友、多陪陪孩子。除瞭在知乎上復盤一下過程分享下經歷,也把自己被開的簡要過程畫成瞭小漫畫發到瞭朋友圈,畢竟很多朋友不知道我現在失業瞭,為什麼被開除掉,這組小漫畫也給朋友們一個交代。

關於仲裁結果,2N也好,N也罷,甚至不敢說一定有補償。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做人力資源也不是天天處理勞動爭議案件,這件事後我問瞭幾個HR同行,居然其職業生涯就沒機會參與勞動案件。

國內的法律體系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沒法從已發生的案例找到明確參照,關於機構調整涉及到的崗位調整是不是屬於客觀重大變動,還是取決於當事法官的判斷。

無所謂瞭,既然做出決定就得為相應的結果負責任,如果輸瞭就輸瞭,要不怎麼辦?憋一肚子氣?還是報復老板一頓?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我的選擇就是去打這場官司,前期已經盡力,肯定有不足之處,輸贏由他吧。

有朋友說,不要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對這種老板最大的懲罰就是你另謀高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氣死他,我沒那麼大本領,這也不是我的第一選擇。


正值今年的NBA半決賽、總決賽,平時工作忙隻能插空看回放,這次可以踏踏實實看直播。

這個賽季打入總決賽的邁阿密熱火隊挺有意思,2022-2023賽季,熱火常規賽排名第七,成為八號種子進入季後賽,對陣常規賽第一名的雄鹿。最終大比分4-1淘汰雄鹿,完成NBA歷史上第6次“黑八奇跡”。

這支球隊當傢球星是那個沒有那麼多天賦加成和巨星光環的“吉米巴特勒”,身邊的一種隊友以差點打不上NBA的一眾“落選秀”為主,球隊另外兩個算上有名氣的球星全部傷退。在完全不被看好的情況下,不斷以“下克上”的姿態,過關斬將殺入總決賽,對手是擁有約基奇和賈馬爾穆雷兩個超巨的丹佛掘金隊(此前4:0橫掃瞭勒佈朗詹姆斯和濃眉戴維斯帶隊的湖人隊),6月2日總決賽第一場熱火以93-104大比分敗給掘金,賽後各路大佬、解說員、體育up主都表示類似於熱火不配做掘金的對手,掘金全面壓制熱火;今天,總決賽第二場,熱火隊在丹佛的客場戰勝瞭掘金,再次打瞭一眾大佬的臉。

競技體育就是這麼神奇,各種數據各種紙面分析都是掘金遠勝熱火,可熱火還是拿回瞭一個客場。

在我看來,熱火隊也知道自己整體實力落於對手,但是他們拼盡瞭全力,在各方面都做足瞭努力,然後坦然面對比賽,即使最終沒有拿到總冠軍,雖敗猶榮。說心裡話,熱火隊給瞭現在的我不少的鼓勵。


關於找工作,確實難。簡歷已經放出去2個月左右,至今隻有一傢創業公司答復,年齡方面還是一個大坎兒,尤其是人力資源崗位,可不是有經驗有幹勁兒就能勝任的。這在我和公司攤牌之時也做好瞭心理建設。其實早已後悔選擇這個崗位,沒辦法,大學誤打誤撞學瞭這個專業,隻能一條道走到黑,將來一定給下一代選擇一條能靠個人專業吃飯的賽道。

人力總監看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實際就是公司一把手的白手套,人力資源管理是一種權力,但人力資源部絕算不上是權力部門,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如果制定和執行人力資源重大決策如同開槍,那人力資源部頂多是槍械制造商,連扣扳機也要等上面下指令。人力總監就是個高級行刑者,看上去八面玲瓏,內心裡一萬個草泥馬。我是後悔選擇做人力資源的,我們這代人在職業選擇上還是有些太被動,我也在這篇回答裡寫過自己為什麼後悔:


關於再就業,我已做三手準備:

1、繼續找人力資源相關的工作,畢竟這麼多年的工作經驗一下子扔掉瞭,自己就更毫無價值瞭。

2、不給人打工瞭,自己自己做點事情,這個坑和難度顯然更巨大,而且目前沒有什麼思路和方向,搞不好還要賠錢,看看知乎好像有很多賺錢的路徑,可仔細一查又一堆文章來證明這些路子都是坑,還是謹慎處理,但是不得不考慮,也許就找到新世界瞭呢。

3、糊口,管它什麼活?多少錢?隻要肯用我就去幹,在以上兩條不行的情況下,我想這就是最後的一條路瞭。

PART10 現實部分之2

離職後第二周,我在朋友圈公開瞭自己被開除的消息。

一方面真的是要官宣一下,朋友圈現在是個大雜燴,有同事、有業務合作方、有傢人、有朋友、有機構號、有各色銷售。像業務合作方知道後就不用再來聯系我什麼招聘、體檢、福利、培訓這些事情瞭;不明情況的朋友也至少知道我賦閑在傢瞭,可以約飯瞭;人力圈的朋友幫我惦記著點機會。畢竟在這傢公司這麼久瞭,不管誰找我辦公司的事兒時我都要解釋一遍,太麻煩瞭。

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傳達給公司一個信號,公司內部沒有發聲之處,我會把聲音傳到外面,傢醜可以外揚。

此後一眾老友老同事各種聯系,還是挺溫馨的,約瞭幾頓飯,聊瞭幾次大天,朋友們的支持鼓勵也讓我能更好的堅持下去。

另外次日早,果然收到瞭公司上頭的傳話,大意是你和總經理之間的事,你們之間解決,不要影響公司的形象……

我真想送你一首歌:“聽我說,謝謝你~因為有你~……”

也好,至少我聽到瞭上頭的態度——你願意和總經理對著幹就去折騰,別把公司牽扯進去就行。看來他們對總經理的所作所為也不太看好啊。

但是這就比較尷尬瞭,這就好比雙江老師跟我說:“天一犯的錯你們該罰就罰、該抓就抓,但是不許讓人知道他是我兒子,你看我大公無私吧!哈哈!”


6月7日,據悉今天上午勞動監察稽核部門已經把公司人事約過去談瞭談,當天下午我就收到瞭公司微信——離職證明今天就給我郵寄過來。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不過離職證明還沒到手,無法確認對方是否把“辭退”寫在上面,按照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幹問題的通知》是不能瞎寫的,可是公司不一定知道、知道不一定遵守,反正我是沒提過這種要求,如果寫瞭不該寫的,還得就這事找下勞動監察部門,或是通過法院解決。

另外,關於我在勞動監察部門的所投訴的其他訴求,公司沒有理會我,沒關系,我這一兩周估計還會去一趟。


6月8日,離職證明快遞到瞭,整體還是按照規矩寫的,但是偏偏要惡心我一下,故意把我任人力資源部總經理的日期寫到2023年4月,解除合同的時間既然是5月18日,那麼看離職證明的人自然會有疑問:“4月-5月18日期間為什麼他沒有職務呢?”,雖然沒在公司離職證明上直接寫明離職原因,但是故意留瞭一個扣子,讓下一傢錄用我的公司產生疑問。

就此,我給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發瞭微信,要求合法開具離職證明,不要在離職證明上做文章難為人。

對方答復:“公司自始至終都沒有難為您的意思,倒是您又發朋友圈又是找勞動監察,我們這周還收到瞭仲裁委電話,是您挑起瞭事端。”

到這份上,我也就沒必要再和她們對話瞭,再說下去就是互相扯皮,等著看勞動監察部門怎麼講吧,這離職證明還得靠司法解決。

仲裁材料遞上去大約一周,調解員的電話打過來瞭,說公司是同意調解的,看看我這邊怎麼想,如果調解額度確定瞭公司要和股東方請示。

"謝謝您瞭,我就不調解瞭"我當然知道這隻是公司拖延的一個手段罷瞭,我早聽說總經理在公司放話瞭,在我這件事以後員工有勞動爭議的一律不調解。


6月28日,剛收到仲裁委的開庭通知書,一桿子我給杵到瞭8月中下旬,看來最近勞動案件真是不少啊!後面內容等仲裁委確認立案之後再隨時更新。

不是我犯懶不更新,是仲裁太慢;那這段期間就寫點公司的往事…..番外:總經理其人軼事

註:這篇文章我一方面想復盤下整個過程和自己的心理,權當做一份日記,另一方面發出來也是想幫助遇到過類似困擾的朋友(確實有朋友也遇到及其相似的狀況)、少走彎路;我不想訴苦賣慘,比我慘的、比我公司狠的太多瞭。

願意看的知友可收藏。全文主要在我的文章裡第一時間更新,也會盡量及時更新到相應回答裡。

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等相關知識的幹貨,我最近也在盤點,也寫在瞭這篇文章裡,相信會對可能涉及到勞動爭議的朋友有些幫助:

知乎相關問題:

職場中常見打壓手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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