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蕪湖職業技術學院赴全國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公告(第三批)

根據蕪湖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蕪湖市事業單位赴全國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蕪人社秘〔2014〕153號)規定和市委編辦核定編制使用計劃,根據學校發展需求,經研究,蕪湖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開展赴全國重點高等院校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工作。現將2021年蕪湖職業技術學院赴全國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蕪湖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首批、安徽首所國傢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和國傢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為安徽省唯一入選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全國第二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安徽唯一一所高職院校入選),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安徽省“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院校,安徽省第二批“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院校。學校創建於1983年,原名蕪湖聯合大學。1997年5月,更為現名。

學校現有三個校區,占地1200餘畝,建築面積47.5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超億元,設有16個二級學院和2個教學部、1個附屬中等職業學校以及安徽省蕪湖儀器儀表研究所(下轄全資“高新技術企業”子公司1個)。學校現有招生專業73個,在校生20000餘人,成教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學生4500多人;現有教授49人,副教授171人,非高教系列副高職稱22人。國傢級教學團隊、省級教學團隊25個,省級名師(大師)工作室5個,省級技術技能型大師工作室6個。全國優秀教師1名、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名、全省模范教師1名、全省優秀教師1名、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個。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組織

本次招聘工作由蕪湖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四、招聘學校和崗位

招聘學校面向專業對口的吉林大學、河海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東南大學等學校。本次招聘計劃為8人,提供事業單位編制,具體情況詳見附件。

五、招聘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相應院校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戶籍不限。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傢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規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 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有與招聘崗位職業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的;

4. 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佈招聘信息、報名、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組織面試、簽訂就業協議、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相關手續依次進行。

(一)發佈招聘信息

通過相應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站發佈招聘信息。

(二)受理報名與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受理報名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將個人求職簡歷、在校獲獎情況和近三年學習成績單以及學歷學位證書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我校人力資源處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為:報考崗位代碼+學校+專業+姓名。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2.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由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名單。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時,報考者必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各類技能資格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審核後當場退回),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張,填寫並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表上要求填寫所報崗位代碼)。每位報考者隻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報考者應如實提供各種資格,凡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現場面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也可以采取網絡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安排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儀表儀態、語言表達、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合作能力等方面。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如果報考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崗位數,設最低平均分數線,最低平均分數線為60分。達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即進入下一個環節;達不到最低平均分數線,則取消進入下一步環節資格。

面試結束後,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若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佈。

(四)簽訂就業協議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崗位數1:1比例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報考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中明確待畢業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後(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辦理聘用手續。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蕪湖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傢衛生計生委、國傢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的規定執行。單位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後,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並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2.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信用情況以及遵守國傢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蕪湖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證書原件等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進人員需遵守我校服務期制度。

七、工作紀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紀委監委駐蕪湖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程序、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後果的,將宣佈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55****7185

監督電話:055****5805

蕪湖市2021年赴全國重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專業

應屆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說明: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後如實準確填寫。報考者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由聘用主管機關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直系親屬及主要社會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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